立法议会第1副主席素拉猜谈及有关宪法草案公投,称本月8月立法议会开会过后,本月15─16日召开立法议会外围会议,让立法议员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
初步让立法议员发表意见的领域有10项,包括总理的产生方式,民代及上议员的产生方式,新独立机构的权力,国家人权委员会及国家督察署的职能等。
立法议会对上述内容将投票表决,然后在本月25日内将总结的意见交给制宪特委。
素拉猜称,进行公投是目前社会的潮流,但是否进行公投的权力在政府及维和委,若决定进行,就交由立法议会进行修改临时宪法,因临时宪法只规定宪法由改革议会表决通过。至于要全部或逐条进行公投,他表示逐条公投较为现实,若哪一条不通过,也不致全份宪法草案流产。
记者提问此次共商是否对政府及维和委的指导。素拉猜称,不是施压力或指引,因临时宪法规定立法议会执行民代及上议员的职位,同时第34条文规定制宪特委要立法议会的意见。
记者问若立法议会对宪法草案的决议总理不赞成怎么办?素拉猜称,让总理决定。
问及目前社会情况是否适合进行公投?素拉猜称,目前社会对公投要求较高,有关公投利弊,有时社会也未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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