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晚,甘肃省教育厅微信公号“甘肃教育”通报该省环县二中教师殴打多名女生事件调查情况:涉事教师被调离,学校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县教育局领导被诫勉谈话。
近日,一段名为《环县二中初中部老师在3月22晚在教室殴打学生》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一名男性教师对多名女学生频繁暴力拉扯头发、掌掴、脚踹。
时长为3分39秒的视频显示,1名男性老师拉扯1名女学生的头发,对其进行掌掴。随后,另一名女学生上前,该老师再次暴力拉扯女学生头发,从教室前面追打至教室后面,并对其不断进行暴力掌掴、脚踹。在视频中,该男老师又对其他3位女学生进行了多次拉扯头发、掌掴、脚踹等暴力殴打。
稍早前,环县二中胡校长3月25日证实上述教师打人事件,并表示县委已成立调查组进驻学校,对事情展开调查。环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涉事教师已经停课接受调查。
甘肃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消息,3月25日下午,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对网曝庆阳环县二中教师殴打女学生事件作出批示,要求“查明事实,严肃处理,要举一反三查究原因,在管理环节如有问题,该问责要问责”。
“甘肃教育”3月25日晚间消息,甘肃省教育厅对这一事件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省教育厅第一时间责成庆阳市教育局认真核实情况,严肃查处。庆阳市教育局、环县教体局立即进行调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涉事教师马某某行政记过处分,调离环县二中。
环县二中校长胡东锋,党支部书记、政教主任张鹏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教务副主任、八年级包级领导张凤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胡东锋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张鹏辉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张凤廷行政警告处分。
对环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徐彦雄、局长张明君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全文】
3月21日晚读时间,环县二中八年级(1)班7名女学生与九年级(1)班2名女学生因琐事发生争执,相互推搡,跟读老师进行了制止,年级主任安排八年级(1)班班主任马某某过问此事。3月22日早晨7时左右,马某某在调查过程中对7名学生进行了殴打。当天早晨8点半左右,学校安排年级主任对被打的7名学生做了情况了解,中午学校领导与当事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得到7名学生及家长的谅解。根据学生家长反映和家访观察,5名学生身体无碍,2名学生反映头晕,学校老师陪同到环县人民医院检查,结果正常。
3月23日,环县二中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马某某班主任职务,暂停工作,深刻反思,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出检查,向学生及家长道歉。
3月24日晚,环县教体局召开局务会议,并通知环县二中校长及班子相关成员参会,就本次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
3月25日上午7时,环县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了监察、人社、教育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深入学校调查情况;责成教体局派工作组进驻学校开展师德教育、督查学校管理、安抚涉事学生和家长。经工作组调查核实,视频反映情况属实。
涉事教师马某某,男,汉族,非党,生于1980年3月,宁县良平乡人。2007年6月毕业于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学历。2010年3月参加工作,2011年8月调入环县二中,现担任八年级(1)班班主任及八年级(1)、(2)班语文教学工作。马某某身为人民教师,殴打学生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环县县委、县政府经研究后决定:
1.马某某殴打学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给予马某某行政记过处分,调离环县二中。
2.环县二中对教师的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教师殴打学生事件,对此,校长胡东锋,党支部书记、政教主任张鹏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教务副主任、八年级包级领导张凤廷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给予胡东锋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张鹏辉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张凤廷行政警告处分。
3.环县教体局向环县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对环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徐彦雄、局长张明君进行诫勉谈话。
4.环县二中向被殴打的7名学生及家属公开道歉。
5.环县教体局在全县教师队伍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
省教育厅厅长王嘉毅要求,各市(州)、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教师队伍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师德师风教育,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意识。同时,要对被殴打学生进行心里疏导,确保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特此通报。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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