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资讯 > 国际新闻 > 正文

湖南一公司副总公车私用冲下70米高山崖身亡,两上司被处分

湖南岳阳君山区林果花木公司领导班子刚刚开会强调加强公车管理,并提醒公车不能晚上开回家去,没想到,两天后就出事了:公司副总罗建军公车私用,驾皮卡车冲下70多米高的山崖,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

3月22日,君山区纪委决定对死者罗建军生前所在公司的两名上司予以处分,其上级单位区林业生态局两名副局长亦被约谈。这一事件的调查处理过程已披露在湖南省纪委官网三湘风纪网上。

据君山区纪委调查显示,2015年9月16日,林果花木公司向区林业局借用工具车,林业局在局党组会议上讨论同意后,于2015年9月21日将一辆皮卡车暂借该公司使用2个月。该车系区林业局公务车辆,但挂靠现任局办公室主任史某户头,属公车私牌违规行为。

借用该车后,因无专职司机,林果花木公司一直由分管生产的副经理罗建军驾驶。为加强对公车的管理,今年1月12日,林果花木公司还召开了班子会议,专门提出罗建军不能晚上把皮卡车开回家去,要停在公司,白天有公事就跑一下。

但在两天后的1月14日下午5点30分,罗建军从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苏君辉手中拿了该车钥匙,告知苏要送患病的女儿回家。苏没有向公司领导报告此事。罗把车开回家后,跟妻子说回公司送车,结果私自把车开到岳阳县云山乡云山村,在路上因车速过快,夜晚光线不足,罗驾驶皮卡车冲下70多米高的山崖,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

该事件引发网络举报,质疑区林业局局长放任公车私用。君山区纪委经调查后称,未发现区林业局局长有玩忽职守的情况,但罗建军未向公司党支部书记彭若文、经理黄建军报告,属公车私用行为。花木公司公车管理制度不健全,且监管不力。

3月22日,君山区纪委、监察局经过研究,决定给予林果花木公司党支部书记彭若文党内警告处分、经理黄建军行政记过处分;对区林业局副局长邹乐时、分管公务用车的副局长李平及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苏君辉进行廉政约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湖南一公司副总公车私用冲下70米高山崖身亡,两上司被处分

赞 (0)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