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庭判决,撤销前总理塔信警中校控告前民主党民代貌视的案件。
事情发生在2549年5月17-19日,贴泰在民主党署吁塔信政府全部内阁辞职,并说塔信像鬼魂,离开躯体后未能再回躯体。塔信警中校授权诺拍隆‧北塔玛控告民主党前洛坤民代贴泰·盛蓬,罪名是通过广告藐视别人。
法庭分析后认为贴泰如此对记者发言是真的,但当时塔信警中校已在2549年初宣布解散民会,在2549年4月2日举办民代普选,后宪庭指上述选举不正确,故贴泰可批评,不是藐视,审研后取消控告。
贴泰在听判决后透露,此案已近10年,若塔信警中校要再上诉有权利办到,但他认为塔信警中校目前情况未能控告谁,因他不承认泰国的司法途径,却要通过司法途径控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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