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自由与权利保障厅长纳叻警上校、观光与体育部副常务次长卡宗,於21日向在「8.17爆炸案」中不幸遇难的4名中国游客家属移交抚卹金,合计160万銖。根据2001年泰王国刑事案件被害人抚卹法律相关规定,由司法部对遇难者发放每人10万銖,再加上观光与体育部给遇难者继承者的30万銖抚卹金,对4名中国游客发放的两笔抚卹金共计160万銖。
卡宗指出,观光与体育部初步从外籍游客救助基金会对遇难者家属提供的抚卹金,来自2015财政年度预算。根据该基金会的规定,外籍游客在泰国境内遭遇危险导致死亡或残障,每人将获得30万銖的抚卹金,治疗费用补偿不超过10万銖。如果当事人家属在治疗期间来泰照顾,该基金会将按照每天2000銖、不超过4天的标準予以抚卹。
同时,在泰国本地受害者与外籍人士的抚卹问题上,该基金会在规定上还存在一定的区别,按照该基金会的宗旨,是為了帮助泰国树立良好的旅游国家形象,吸引游客来泰旅游,以及為游客树立信心。
卡宗说,对於该基金会的抚卹金标準,中国遇难者家属表示出不满情绪,因為按照中国上海市的死亡抚卹标準,為每人120万元人民币。对此,观光与体育部已经向遇难者家属做出详细解释,叻巴颂爆炸事件属於意外事故,以前不曾在泰国境内发生。过去也曾发生对外籍游客產生巨大影响的事件,例如海啸,在正常情况下,该基金会会一次性抚卹30万銖,遇难者家属或受害者须向该基金会提出申请以领取抚卹金。
据悉,自由与权利保障厅已经对「8.17爆炸案」13名遇难的外籍人士提供抚卹金,目前还剩下一名新加坡遇难者没有获得抚卹金,因為其家属已经返回新加坡。对此,自由与权利保障厅已经与新加坡驻泰大使馆取得联繫,尽快将抚卹金移交给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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