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外交部长诺帕隆涉嫌违反宪法案件,昨天已由大理院政治案法庭宣判无罪。
诺帕隆此前于2551年担任沙玛政府的外长,前往金边与柬埔寨政府签诸联合声明,同意柬方对考拍威韩神庙申请世遗,但后来被民主党向上议院提出罢免,因为事先没有依照2550年宪法征求国会意见,迫使诺帕隆宣布辞职,而且宪庭随后宣判该联合声明违宪,反贪委根据宪庭判决向大理院政治案法庭起诉诺帕隆。
诺帕隆昨天上法庭聆判,并有几名为泰党高级党员为他打气,当他听到法庭法官以6对3票决议驳回反贪委指控后禁不住高兴流泪,并向法庭致谢。他当时被民会反对派和黄衫军指骂为卖国之徒,遭受社会歧视,心中郁闷,直至昨天经法庭判决,精神压力尽消。
另外,据大理院政治案法庭判文称,泰柬联合声明并非条约,不必先征求国会意见,而且没有造成泰国利益损失,同时诺帕隆和前总理塔信也没有获得个人利益,因此,不视为触犯刑事法律第157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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