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维持稳定委员会主席巴育上将5日依照临时宪法第44条赋予的权力,直接撤销前总理塔信的「警中校」警衔,理由是塔信触犯多部法律,背负多项刑事罪名,且影响到国家安全。
政府公报昨天刊载第26号公告,宣布由国家维稳委员会主席巴育上将依照临时宪法第44条款赋予的特别权力,在获得国家警察总署的相关调查报告之后,认为塔信背负多项刑事罪名,其中包括已被最高法院判决的罪刑,加上从影响国家安全方面和案件急迫性考量,决定由国家维稳委员会依法撤销塔信的「警中校」衔级,从今天6日起生效。
在此之前,国家警察总长颂若警上将设立了专门调查委员会,针对塔信的犯罪事实和相关的法律依据进行查核,颂若警上将签署撤其警衔提案后呈交巴育总理,国务院副发言人威拉春少将透露,该提案已呈交宫务处,以呈奏皇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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