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和银行有业务关系,男子李某鹏要到了客户资料,又因为和公证处工作人员有债务关系,李某鹏让其为他做了假证。利用这样的条件,李某用一份从复印店制作的假公证书,骗取了包头一银行客户存款1100多万元。
4月28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因涉嫌诈骗罪,李某鹏和为其提供假证明的方正公证处公证人员张某,被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用一份假公证书行骗
去年8月的一天,李某鹏的朋友宋某联系到了他,想让他帮着联系一家返点高的银行。于是,李某鹏联系到了包头一银行行长助理闫某,以给储户1万元返110元的“好处费”为条件,帮助宋某的亲戚李某向银行存入了1100万元的定期存款。
但仅过了不到4个月,李某鹏便拿着一份委托公证书再次来到了这家银行,并向闫某提出要将李某的1100万元存款取出。因没有存折和密码,李某鹏给杨某提供了一份有李某签字的委托公证书。在向银行相关部门了解业务办理程序后,闫某便领取李某鹏到柜台办理了取款业务。
在办理过程中,因公证书上多处有错误,柜台业务人员提出,要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工作人员到银行核实身份。于是,李某鹏联系到了包头市方正公证处的张某为其做证明。有了公证书,有了银行工作人员帮忙,还有公证处公证人员作证,很快,李某鹏顺利地取到李某的1100万元存款。但不久后,李某鹏用假公证书取款的事情就被发现了。银行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了解到,银行对用户信息有保密的责任,李某鹏又是如何取得了详细的账户信息,并办理了假公证书呢?归案后,李某鹏供述:“2015年12月3日左右,我给张某打电话告诉他,想要把一份定期存单取出来,但不是本人取款,需要一份公证书,让他帮着想办法。张某表示,真的公证书做不了,只能做一份假的,而且需储户的存款信息。因之前和闫某有业务往来,所以我便从闫某那要到了李某的存单复印件,并交给了张某。”随后,受李某鹏委托,张某到复印店制作了一份假的公证书和授权委托书,还用公证处的真公章为样本,制作了一枚假公章。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办理业务时,柜台工作人员曾发现公证书上有多处错误,且一直没能联系到李某本人,因此曾提出过质疑。但因李某鹏称李某在飞机上一时联系不到,又有闫某帮忙解释,并修改了公证书上的内容,才使得李某鹏很顺利地取到了李某的存款。
老板家也成盗窃目标
而宋某之所以找到李某鹏,也是因李某鹏是某公司负责人梁某的司机,曾帮助其跑过贷款。自认和老板关系好,李某鹏以帮老板办事的名义,骗到了1100万元,但他却也把老板家的财物当做了盗窃目标。
2015年10月的一天,李某鹏趁老板梁某和其家人都外出,便来到梁某家实施盗窃,并利用他知道老板家钥匙、保险柜、密码的便利,盗窃了两块价值53万元的手表。据了解,李某鹏诈骗和盗窃所得的财物全部用于还债。
4月28日,记者在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因涉嫌诈骗罪,李某鹏、张某已经被批准逮捕。
同时,针对银行存在的部分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意识不强,客户资料外泄等情况,检察院下发了检察建议,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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