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会秘书长由上议院秘书长处法律顾问纳出任,引起民会职官不满,并穿黑衫抗议,迫使总理巴育于翌日取消委任纳的命令,对此,立法议会议长蓬碧承认是他的过失。
昨天下午,蓬碧就民会秘书长风波发布新闻说,由于施工中的新国会大厦工程进展仅为15-17%,并且有舞弊举报,因此向总理建议调动前民会秘书长乍黎,并委任纳替代,可是料想不到会引起民会秘书长处职官强烈抵制。
蓬碧说,由于纳是法律顾问,适合负责调查国会大厦工程舞弊问题,他肯定没有政治背景,而且已先与总理商量及获得同意。
不过,在没有民会和上议院之际,暂时由他监督该两个部门,并负责推动立法议会、国家改革推动议会和制宪委,希望维持这三大改革主力的良好关系,尤其是民会秘书长处职官的情绪。
总理曾于上周五引用临宪第44条文权力,将乍黎调至国务院事务部,并委任纳出任民会秘书长,但于获悉遭遇强烈抵制后,便在上周日取消委任纳的命令,使纳恢复上议院秘书长处法律顾问,可是乍黎却没有回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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