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叻差拉路刑事法庭10日针对20年前曼谷素汪那普机场建设初期一宗舞弊案件作出终审宣判,前任曼谷新机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比迪和副总经理巴莫贪污罪名成立,被判3年4个月有期徒刑,因被告畏罪潜逃,法院对两名被告发出10年期通缉令。
该案发生於1996年9月20日,曼谷素汪那普机场建设初期,由曼谷新机场有限公司作為国营企业,向社会招标机场所在地点的填土工程。曼谷新机场公司总经理比迪与副总经理巴莫作為招标审核委员会高层,使用铅笔直接篡改招标官方文件上的参考价,从108亿6074万銖变為122亿銖,该项改动并未经过审核委员会其他委员的同意,属於私下修改,造成某承包商受益中标。
该案由国家肃贪委员会起诉两名被告,最高法院审理后维持初级法院与中级法院的原判,判决两為被告5年有期徒刑,但被告的供词有利於案件的审理,所以减刑為3年4个月。但两名被告均未出庭,法院发出有效期為10年的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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