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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公安机关重申:台湾电信诈骗嫌犯应在大陆侦查起诉和审判

5月13日上午,来大陆协商两岸合作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事宜的台湾代表团,参观了羁押32名台湾电信诈骗嫌犯的珠海市看守所。参观结束后,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在接受两岸十余家媒体采访时表示:“大陆决定将有关犯罪嫌疑人在大陆侦查、起诉和审判。”

4月30日,包括32名台湾人在内的97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从马来西亚押解回国。而在此前的4月9日和13日,大陆警方还从肯尼亚将包括45名台湾人在内的77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北京。

陈士渠说,要按照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来处理两岸涉第三地的电信诈骗犯罪。要遵循整案处理的原则,按照受害人所在地来确定管辖。

陈士渠表示:“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所实施的犯罪案件给大陆民众带来了极大的损失,而且赃款都流向了台湾。我们要求台湾方面尽最大努力,为大陆在追赃方面提供协助,要把这些钱追回来,返还给大陆的受害人。”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台湾代表团于4月20日抵京协商两岸合作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事宜,次日参观了羁押45名台湾电信诈骗嫌犯的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陈士渠彼时在接受采访时即表示,肯尼亚案受害人都在大陆,而且部分嫌疑人也是大陆人,因此将按照大陆法律有关规定,对电信诈骗犯罪团伙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5月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台湾半数民众表示支持将电信诈骗嫌疑犯送至大陆来受审,“我想这也是意料之中的”。因为在这些犯罪活动中,受害人都是大陆的民众,他们所受到的损失都非常惨重,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由大陆来处置,“应该说合情合理合法,所以人同此心”。

5月12日晚,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在珠海会见台湾代表团时表示,当前,两岸共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遇到了一些新情况,主要是以台湾民众为首的电信诈骗团伙活动猖獗,大陆民众蒙受了巨大损失,大陆公安机关决心依法严惩这些犯罪分子,希望台湾方面在调查取证、追逃、追赃方面予以配合。

陈智敏指出,大陆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继续推动两岸执法合作,携手打击犯罪,切实增进两岸同胞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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