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广陵警方根据一条举报线索,挖出两个介绍卖淫的犯罪团伙,被抓的卖淫女均为在校学生,他们勾结、交易缘于一个专门的群。近日,该群群主及卖淫团伙两名上线先后因介绍卖淫罪在广陵区法院获刑。在校女学生为何沦为卖淫女?
第一回
志趣相投少女结为闺蜜
为谋钱财女生步入歧途
江苏女孩阿瑶,1998年出生,2014年考入江苏某中专院校。在校期间,因为没有了父母的管束,加上叛逆心理作祟,只要有时间,她就会去溜冰场溜冰。在这里,她认识了小静。
小静和阿瑶同龄,在江苏另一所中专院校读书,经常逃课上网、溜冰。“志趣相投”的两人一有时间,就约在一起玩,渐渐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
相处过程中,阿瑶发现,小静虽然家境一般,但好像从来不缺钱花,不像她,父母虽然做生意,但对她用钱管得比较严,这让她很是羡慕。直到2015年6月左右,两人在聊天时,小静才告诉了她这些零花钱的来源。
在认识阿瑶之前,小静在网上除了玩游戏,就是混迹于各种论坛,隔三岔五发自拍求关注。2014年上半年,小静在论坛上传了一张自拍照。不一会儿就接到了几条私信,其中一条来自男网友“浮城”:“约不约?500元。”
因为经常上网,小静很快明白了这句话隐含的意思。而那段时间,她经常和朋友上网、溜冰等,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不够用。随后,小静和“浮城”互留联系方式,约定了交易的宾馆。几天后,两人在该宾馆见面,发生了性关系,“浮城”给付小静500元。这次经历,让小静看到了挣钱的捷径。此后她一旦缺钱,就会和“浮城”等男网友联系,并进行交易。
2015年上半年,小静被拉入一个名为“开心约吧”的群,在群里认识了“橙子”。“橙子”是江苏一所大专院校的学生,经常约她去酒吧玩,介绍“生意”或者朋友给她,并请她带朋友一起加入他们的圈子。因此,小静才找到阿瑶,并邀请她加入。
听了小静的经历,阿瑶难以置信,断然拒绝小静的邀请。见阿瑶态度决绝,小静不再勉强。但是,她没料到的是,不多久,阿瑶竟主动妥协了。
2015年下半年,阿瑶逛街时,看中了一辆价值三四千元的自行车,就向父母要钱。一听女儿要买这么贵的自行车,父母坚决反对。阿瑶再无他法,只好求助小静,随后跟她“入行”。
此后,阿瑶一旦缺钱,就会私下请小静或者熟识的网友帮忙介绍嫖客。直到2015年11月,广陵警方将她和小静“请”进派出所。
第二回
下线被抓卖淫团露狐尾
顺藤摸瓜侦查员擒头目
交代了违法事实后,阿瑶和小静有一点百思不得其解——从事卖淫活动期间,她们全部使用网名或化名。除了学生身份外,嫖客及网友对她们的真实身份一无所知。那么,警方是如何查到她们的呢?
2015年10月下旬,一条举报线索被移送到汤汪派出所,内容大致为,一个交流群内,有女子从事卖淫活动。
接到线索后,侦查人员初步调查获悉,被举报的女子真名叫林琳,1994年出生,徐州人,江苏某大专院校学生。2015年10月间,她多次来扬州从事卖淫活动。
确认举报内容属实后,警方随即电话通知林琳,劝她主动投案。2015年11月初,林琳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了犯罪事实。
接受调查时,林琳懊悔不已。从一个在校大学生到卖淫女,林琳的沦落,缘于网络游戏——2015年,林琳玩网络游戏花掉了两万多元。这笔资金窟窿让她无法填补,于是开始寻找挣钱的路子。其间,她加入了一个抢红包的群,在群内认识了网友“山峰”。后在“山峰”的金钱诱惑下,她开始从事卖淫活动。其间,林琳发现,“山峰”一直企图控制她,并从嫖资中抽取好处费,为此两人闹掰。此后,她开始“投奔”群主,并经群主介绍从事卖淫活动。
2015年下半年至案发,林琳的“客户”一部分来自“开心约吧”交流群群主介绍,另一部分来自该群其他成员私下交易。
调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该群是一个专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交流群,群内50人左右,群主昵称“狼王”。随着调查的深入,“狼王”的真实身份浮出水面,他真名叫唐东阳,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
2015年11月中旬,经警方电话劝说,唐东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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