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下决心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18年,290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和2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怎么来保证呢?省里既定目标,又签责任状,还出台了一个重磅文件:5月2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贫困县党政“一把手”除领导班子换届和特殊情况必须调整外,原则上在贫困县脱贫“摘帽”前不得调整岗位。这样看来,恐怕没有几个“一把手”敢怠慢这件事,以后扶贫的力度只会更大。
头条哥了解到,今年我省的脱贫目标为70万人脱贫、500个贫困村退出、2个贫困县“摘帽”。实施意见提出,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完善对设区市、贫困县和定点扶贫单位的考核。设区市、贫困县及省直管县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以脱贫实绩作为对各地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贫困县每个乡镇都要组建一个扶贫工作站,工作站有固定的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建立完善机关干部到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乡镇、贫困村交流任职工作机制。对在基层一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重点培养、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好的,要予以问责。
脱贫,当然不能自说自话了,得要审计,贫困县退出实行公示制度。省级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户和贫困县进行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进行抽查和评估;科学评价精准扶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和“被脱贫”现象要责令整改并严肃追责。
实施意见要求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加大对贫困县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对贫困县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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