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曼谷副市长及民主党前任民代沙曼26日解析「泰中铁路项目」的投资架构,认為泰方在基建方面将承担高达80%以上的投资比重,中方将只作约10%的投资,而该项目中方受益率较高。他认為,中国方面不应该只承担约10%的投资,而该项目前期经营亏损可能性极高,泰方未免冒太大风险,所以希望中方本着「受益人支付原则」,也承担更大的投资责任。
作為轨道运输系统专家的沙曼昨天指出,目前正在推行的泰中铁路项目,泰中双方的投资比率尚未最后定案,按照他获得的信息,泰中铁路项目第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阶段,也就是铁路设施硬体工程建设部分,泰方将全部投资,该阶段投资比率将佔整个项目的80%以上,如果按中方的设计方案,需要使用投资资金5300亿銖,其中80%的基建设施投资金额约為4240亿銖,这部份全部由泰方进行投资,中方并不参与。
至於第二阶段為採购列车、安装电气系统、行车信号系统、通讯系统、车票系统以及其他设施,总金额约1060亿銖,中方将参与投资的比率较大,包括泰方向中方直接购买列车,以及使用中方的行车信号系统。泰中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运营铁路线,第1-3年由中方主要负责行车运营和列车维修,第4-7年双方平均承担运营,第7年以上由泰方主导运营,中方提供顾问諮询服务。
沙曼表示,如果真的按照以上的投资架构运作,泰方作為主要投资方,也是该项目主要的风险承载方。而该项目初期运行亏损风险极高,中方在2012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即指出,该项目建设和运营投资额度均偏高,乘客及货运量将较少,基本上就是一个亏本项目,盈利可能性极低。
沙曼说,他个人认為,泰国交通部长应该检讨与中方谈判的立场,应该让中方作更大的投资担当,按照「受益人支付原则」,这条铁路建成后,中方也将获得高於10%以上的益处,不应该只承担10%的投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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