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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撕掉的是律师的裤子还是法治的尊严?

上周五,广西律师吴良述到南宁青秀区法院申请立案,因为法官拒绝出具收件收据,在交涉过程中吴良述遭到多名法警压倒在地,裤子被扯烂,手机被摔坏,身体多处受伤,几乎半裸逃出法院,他在法院门口拍下的几张照片在网上引起许多关注。到星期二为止,中国全国有近千名律师联署声援吴良述,谴责法警的暴力侵犯。这些法警撕破的仅仅是吴律师的裤子,还是中国所谓“依法治国”的面具?作为执法人员,却把法律抛在脑后,以暴力解决问题,中国的法治尊严何在?

参与今天时事大家谈话题讨论的两位嘉宾分别是美国哈德逊研究所客座研究员韩连潮博士和在广东的中国维权律师陈进学。

广西自治区日前公布调查结果,结果显示法警确实有强制行为,但是没有蓄意伤人,所以不构成殴打。当局这种有强制、但是没有殴打的解释,能不能被接受?对此,维权律师陈进学表示,完全不能接受。法警所有的行为都发生在一分钟之内,声称“为了强制检查吴良述手机中的录音,因此不是故意殴打”的解释完全不成立。在律师联署书中提到,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录音录像是没有被禁止的。因此,一名律师在进行工作却被暴力殴打是很严重的行为,被撕掉的不仅是律师的裤子,而是中国“依法治国”的底裤, 中国并不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

近些年来,不仅仅是律师,很多平民百姓在也遭到过法警的暴力执法。为什么中国的公权力会充斥着傲慢和暴力?对此,美国哈德逊研究所客座研究员韩连潮认为,从根本上来讲,这受到了封建帝王思想的影响。而在一党专制观念的影响下,执法人员把老百姓当成子民,把国家当成自己的家天下,因此对自己的子民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想杀就杀。从这个角度来讲,他们并没有像自己声称的那样把百姓当成国家的主人,而是当成家奴。所以在这种封建地方思想的领导下,稍微有不顺从的人,就会被抓、被打、被判、被捕。

从“709大追捕”行动开始,中国的维权律师面临着非常大的困境,国际间也给予了很多的关注。陈进学表示,维权律师确实遭遇了很大的打压,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关注,还是有越来越多的维权律师勇敢地站出来,参与维权工作。律师们面对打压,需要抱团取暖、加强互相合作。受“709大追捕”的影响,律师的律师也受到牵连,但是还有更多律师前赴后继地参与进来。

韩连潮表示,西方的法律中,正义女神的剑象征着强制执行;天平象征着客观的标准;蒙住的眼睛象征着平等地执行法律,而中国的法律恰恰相反。在马克思法律体系的影响下,中国的法律是维护一党专制的工具,所有的一切都要为此服务,不是用来保证人民利益、调节权利和义务的。所有公检法院和武警都归党委领导,这便造成司法不能独立的局面。因此,要想真正地依法治国,首先要从制度上做出改变,才可能保证法律的不偏不倚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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