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受害者依法将得到官方援助金。司法部长派汶上将18日给予6名因刑事受伤及死亡者家眷发援助金,全部40多万铢。
首宗是高中6年级学生,18岁的纳塔蒙‧塔纳岱实。当时她坐在摩托车后座,歹徒误会她是敌对者,因此被歹徒用枪射击,使纳塔蓬受重伤,双目失明,得到援助金103,000铢。
第2宗是15岁的挽耶瓦‧硕三兰,当时他被两派少年正在用枪互击时误中子弹死亡,挽耶瓦的母亲得援助金10万铢。
第3宗是28岁的颂猜‧沙安集,S&P职员,被歹徒用刀刺亡,得10万铢援助金。
第4宗是22岁的拍努乐‧汶乍叻被歹徒抢包,被刀砍伤手臂,得缓助金43,800铢。
最后两宗是39岁的喃纳博‧炳功,和6岁的男童纳塔瓦‧清拍蓬,两人于本月9日儿童节在沙炎商业中心参加儿童节盛会时,因会场的布篷倒塌而受伤。
派汶上将称,2个月来发生多宗刑事案,受害者若与案件无关,可向保护权利及自由厅申请依法接受援助金,内地可向府司法办事处或全国警署申请,可向热线1111转77征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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