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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泰国党魁初逸12年前聚众强拆酒吧 判2年徒刑

爱泰国党魁初逸12年前纠众强拆酒吧案件,大理院已于昨天判决2年有期徒刑,并立刻执行,不予缓刑,初逸随后被押到监狱监禁。

爱泰国党魁初逸12年前聚众强拆酒吧 判2年徒刑


此案发生于2546年,当时初逸还没参政,他经营的素坤逸银星公司买下素坤逸路10号巷1块土地,面积约10莱,拟建造百货商场,但当地设有多家酒吧,业者拒绝搬迁,他恼怒之余,聘雇约130名大汉三更半夜进行强拆,而激怒酒吧业者报案。
此场诉讼经初级刑事法庭判决初逸等胜诉后,原告人续向高庭上诉,高庭改判5年刑期。不过,初逸等转向大理院上诉,大理院已于昨天作出终裁,维持高庭判决,但念于初逸事后悔过,愿意向酒吧业者赔偿,同时把那一块发生争执土地改建为公园,供给人民共享,替代建百货商场,因此值得减刑,改判初逸等66名被告人2年有期徒刑,但不予缓刑,使他旋即沦为监犯。
初逸此前担任律师,因此知道自己命运,当大理院宣判日期来临时,他于去年10月从否认改为招认犯错,盼望法官开恩,且向媒体表明不求大赦,愿以坐牢作为政客榜样。据悉,初逸为参政而卖掉黄色业务,他当着一大群记者面前用大锤打破浴室业留下的浴盆,代表他决定“浴盆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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