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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公投法律草案 内阁通过

国务院发言人訕圣少将15日公布本周内阁例行会议结论,此次会议审议了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呈送的宪法草案全民公投法草案,内阁经过审议后批准通过。巴育总理强调,送交草宪委员会的修宪建议,是四方会议经过深思熟虑后得出的成果。


訕圣少将指出,该草案共有10项重要条款,包括:由中选会作為负责方,负责搭建意见交流平台,因為如果由其他机构负责,可能存在违法的风险;第44项条款就坏票进行明确定义,什麼性质的选票才可称得上是坏票;第62项条款明确在公投中如何才是构成违反全民公投法。此外,该草案还规定,在公投正式举办之日的前7天,禁止任何机构进行民意调查或公布民调结果,否则将违反公投法。即预计此次宪法草案全民公投将在8月7日举办,那麼从8月1日起直到举办公投期间,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查。


訕圣少将指出,作為法律事务主要负责人的副总理威沙努,在本次内阁会议汇报四方机构在本月7日达成的共识,强调四方机构并未与草宪委员会存在衝突或不合。至於四方机构的决议,即对未来预防问题机制做出规定,包括建议成立上议员遴选委员会,甄选出250名上议员,有效任期為5年,而遴选制上议员没有权力选出政府总理,但有责任保护和保卫宪法,制衡权力,必须遵循国家战略目标,包括审议立法。


訕圣少将还强调,希望民眾不要认為宪法通过全民公投,是為了给巴育政府延时执掌国家。民代选举应该使用两张选票,分别地区制民代350人,名单制民代150人,大选区民代不应超过3人,以向小型政党提供与大型政党公平竞争的机会,每个政党第一次参加选举不必要提名3名总理候选人。四方决议文件由陆总总司令兼维稳委员会秘书长提拉猜上将签署,交由草宪委员会审核。至於临时宪法的修改问题,必须要获得巴育总理的批准,推动国家改革议会可以直接向立法议会提交全民公投附加提问进行审议,再递交中选会,而不用通过内阁。


此外,维稳委员会主席、政府总理巴育上将强调,四方会议经过认真讨论,才决定向草宪委员会递交新宪法草案的修改建议,包括任命过渡时期5年制上议员的建议,草宪委员会未参加会议的确是因為未得到邀请,因為四方会议是总结和确定提交的修宪建议,而草宪委员会是后续接受建议的机构。四方会议没有公布建议内容,是因為所提建议需要交给草宪委员会自行决定,若提前对外公布建议内容,将是对草宪委员会的不尊重。而四方会议也做出明确表态,将尊重草宪委员会的选择。


巴育上将表示,建议任命过渡时期上议员的构想,是希望能与后续的民会相互协调,确保各项国家改革计画能顺利实施,同时也避免再度出现政治危机而导致国家陷入僵局。上议院与民会仍会依照宪法原则各自例行职权,并不存在哪方权力过大或谁压过谁的状况出现。巴育上将强调不愿意看到社会再度重复以往的混乱局面,也不担心提交的建议会刺激政治团体出来抵制新宪法草案的公投。

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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