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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曼谷街头下跪讨公道:领队不退600元就不起来

3月10日一早,结束了9天的新马泰游玩后,张先生所在的旅行团正准备启程,离开曼谷。酒店门口大巴旁,团员小汪(化名)与领队舒某起了争执。僵持不下间,情绪激动的小汪突然跪了下来,称不退还他600元,他就不起来了……回国后,张先生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讲述了他这10天新马泰旅游过程中发生的种种不快,希望消费者权益得到维护。
领队提出加项目每人必须准备5000元现金
今年1月,北京市民张先生夫妇在同程旅游网上,报名了3月1日出行的“新马泰10日跟团游”,团费为5018元每人。整个行程包含了12个购物项目,外加1个600元的“皇宫庄园”自费项目。合同显示,同程国旅委托“上海东航国际旅行社”提供接待服务。
在新加坡的2天,整个团的消费不足1万元。导游告诉团员,他们不花钱,令他被新加坡当地地陪责怪。随后马来西亚行程,团员们消费依然不多。
进入泰国前,领队终于提出:每人必须准备5000元人民币现金,才能进入泰国,否则会被遣返;到了泰国,在约定的一个自费项目基础上,他会再安排一个自费项目,部分团员当时表示了不满。
3月7日,领队舒某告知团员,增加的自费项目为“成人秀”和“人妖表演”,共计人民币680元,加上600元的“皇宫庄园”,每位团员需缴纳1280元。连张先生和小汪在内,6名团员提出抗议,拒绝缴纳后面增加的680元。
不自费被各种限制 小伙下跪讨说法
第一个自费项目“皇宫庄园”游玩时,小汪提出身体不适,留在车上未下车。随后的“成人秀”和“人妖表演”,小汪等6人被扔在演出场地门口,并被要求两个小时只能等着,哪儿也不能去。
付过680元的团员们被安排坐在一起,享用领队赠送的海鲜大餐。张先生、小汪等人则被安排在另一桌,吃普通团餐。小汪提出不想看着人家吃,想到附近去游个泳,被领队阻止……饭后,不爽的小汪开始“闹腾”。他提出要领队返还他600元,否则不上车回酒店。
多次沟通无果。3月10日清晨,小汪和领队又起争执,遂出现了惊人的一幕。小汪以长跪不起相逼,成不退钱就让整团人滞留泰国。
无奈之下,张先生做了“和事佬”,掏出身上的100元新币给了小汪,并与领队约定回国后协商。
回国后,张先生再联系同程领队与导游,被告知旅游产品提供方为东航国旅,应该由东航国旅理赔,但东航国旅却说不是这样一回事,产品几乎与自己无关。
属于多家旅行社散客拼团 同程称正在调查
据媒体报道,张先生投诉时表示,领队在行程中多次要求消费者购物,擅自强加自费项目,这是在我国现行《旅游法》中明文禁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而且,从安排项目的目的来看,领队安排额外自费项目,就是希望通过此赚取不正当回扣,违反了《旅游法》规定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等内容。
截至记者发稿时,同程旅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与张先生进行沟通,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业内人士支招:主要看消费者与谁签的合同
遭遇“拼团”如何维权?据业内人士介绍,找谁维权主要还是要看消费者与谁签订合同。至于旅行社之间的合作,其实与消费者无直接关系。此事中,记者获悉与张先生签订合同的是“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分社”。合同同时显示,同程国旅委托“上海东航国际旅行社”提供了接待服务。所以行程中出现了问题,游客维权还是应与合同签订方同程交涉,无需自行与委托方服务商“上海东航国际旅行社”交涉。
如今,越来越多人在互联网平台上选购产品、签订合同,而同程之类在线旅游服务商,完全可以通过多方采购形成旅游产品售卖,整个行程的机票、酒店、景点可能来自多个提供商,消费者一旦在旅游中出现问题,类似同程等平台就将问题直接推卸给产品提供商旅行社;而如果提供这些产品的旅行社本身也是从其它渠道采购来的,如此转了几手以后,消费者可能连找谁投诉、由谁负责都不知道。所以遇到此种情况,消费者需记住维权对象仍是合同订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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