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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媒斥林荣基背信弃义 勿以为到港可脱制裁

宁波市公安局7月5日发新闻稿披露铜锣湾书店店主林荣基案详情,指林涉违“非法经营罪”,促他返内地接受调查,否则“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内地官媒《人民日报》海外版7月6日刊登署名文章讲述事件,引述学者指内地司法机构对“林荣基案”享有“无可争辩的刑事管辖权”,又批评林荣基在一些人的操弄下,讲了很多与事实不符的话。

                    

党媒斥林荣基背信弃义 勿以为到港可脱制裁

   
           党报称林荣基蒙蔽欺骗香港市民(图源:中央社)

据《明报》7月6日报道,文章引述深圳大学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庄解释,根据中国法律,刑事犯罪案件由“犯罪行为地”法院管辖,“犯罪行为地”也包括“犯罪结果发生地”,故内地司法机构对林荣基案享有“无可争辩的刑事管辖权”。

另外,署名文章批评,有人企图借林荣基案“给内地公安扣上‘违法办案’的帽子”,挑起对立,兴风作浪,妄图为“港独”造势,而在一些人操弄下,“林荣基讲了很多与事实不符的话,蒙蔽、欺骗了部分香港市民”。

文章续指,“俗话说,一个谎言要用十个谎言来圆,林荣基还有可能编造更多谎言来自圆其说”,但“不管林荣基编得多圆满、说得多动情,事实就是事实,谎言终究要被揭穿,真相终将大白”。

评论又指,林荣基在内地“认罪态度相当好”,又承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惟“回到香港后就立刻‘反水’”,不但内地公安机关联系不上,还“反咬一口说内地限制其人身自由”,形容他的行为“漠视法治、背信弃义、出尔反尔”。

文章续称,内地各省市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的执法合作必将更加紧密,让“犯罪嫌疑人以为逃到香港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的图谋”难以得逞。

另一篇文章则指,内地长期以来希望与香港达成刑事司法互助的安排,实现通报互涉两地的刑事案件、移交逃犯、规定两地刑事管辖权限以及相互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等,并引述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副教授刘诚表示,内地所希望建立的这套机制是尊重“两制”的产物,但“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香港居民既是香港居民,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若有违法犯罪,尤其是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行为,‘一国’是最根本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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