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泰国改革议会保护宗教事务改革措施委员会主席派汶,7日向高僧委员会投诉代僧王、北欖寺住持颂德帕摩呵乐察曼卡拉詹高僧违反3条佛教教规,经调查发现代僧王曾花费100万銖购买宾士豪华老爷车,并登记在其名下。
前任泰国改革议会保护宗教事务改革措施委员会主席派汶,投诉代僧王违反3条佛教教规。(摘自网络)
前任泰国改革议会保护宗教事务改革措施委员会主席派汶当天下午1时左右,前往位於佛统府佛教城的佛教办事处,向高僧委员会提交代僧王违反佛教教义的起诉文件。国家佛教办事处监察员颂猜作為代表接收该文件。
派汶指出,代僧王在2010年12月13日,从其曼谷银行的存款账户里开出金额100万銖的支票,用於购买宾士豪华老爷车,并於2011年8月26日代僧王生日当天,在陆路运输厅将该老爷车登记在自己名下。
在特别案件调查厅对该老爷车进行调查后,发现该车在进口程序中违反多条规定,例如逃税、登记文件造假等。根据以上证据显示,代僧王违反佛教3条教规,包括:1、在银行存有未知来源的资金;2、私自购买豪华老爷车;3、用个人名义登记该辆违法老爷车。
派汶强调,由於北欖寺住持颂德帕摩呵乐察曼卡拉詹高僧仍执行代僧王的工作,担心高僧委员会会对其提供援助。希望高僧委员会能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调查该事件,并公开调查内容和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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