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庭21日判处為泰党前民代、前商业部长瓦塔纳拘禁12天,其律师以8万銖保证金申请保释,获法庭批准。
军事法庭昨天判处瓦塔纳拘禁12天,律师以8万銖保证金申请保释,获法庭批准。
瓦塔纳律师纳霖蓬表示,当天上午在军事法庭聆听瓦塔纳陈述之前,其安排医生在法庭上為瓦塔纳做健康检查,医生指其健康没问题。下午1时55分,刑侦人员和国内安全局工作人员以瓦塔纳违反维稳法第39条的罪名,要求对瓦塔纳实施首次拘押。而前副总理吉迪腊、前教育部长乍都隆、前财政部助理部长塔努萨、為泰党前民代沃拉猜等多名為泰党人士到场支持瓦塔纳。
下午3时35分,军事法庭宣判瓦塔纳违反维稳法第39条罪名成立,判处拘禁12天。瓦塔纳在法庭上否认所有指控,称军方刚开始拘禁时,并没有提起任何指控,后来指控违反维稳委员会第13号命令,现在法庭却指控他违反维稳法第39条规定,实际上从没有逃跑的企图。
瓦塔纳还透露,在被关押期间以绝食表示抗议,但遭到军方的威胁,称如果绝食就增加罪名。
最后,军事法庭批准律师以8万銖现金保释瓦塔纳,但禁止瓦塔纳在保释期间进行任何可能引起社会分歧和社会混乱的违法活动,禁止发表不当言论,在未经法庭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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