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总理瓦尔斯20日一如外界预料的运用宪法条款里的特别权力,不顾左翼国会议员反对,强行通过争议性极高的劳动改革法案。
这是瓦尔斯第3度动用宪法第49条第3款,不经表决直接通过此法。这让持异议的下院议员在最终定案前几无翻盘机会,他们必须在24小时内对政府提出谴责案,否则法案将正式生效。
新法案立法意旨在减轻企业的聘雇和裁员难度,触发立场强硬的工会上街抗议达3个月,且多次发动罢工,连执政党社会党也有反对声浪。但保守派仍批评新法案改革幅度不够。
新法案的内容包括:每周工作时数维持35小时,但允许企业自行制定上班时间,这样等同变相提高法律规定的最低工时。劳工每周最多可工作60小时,短期间内可以每周上班46小时,每次轮班最多12小时。
新法也削弱部分工会权力。企业只要先和工会代表商议达成内部协定,就不必遵守该产业适用的工会协议,裁员因此变得较为容易。
法国裁员过程很复杂,被认为是阻挠雇主长期聘用劳工的缘故。新法案较清楚叙述,员工数不及300人的企业在面临财务困境时可以裁员的理由,例如订单减少,或连续几季营收下滑。立法意旨是限制被裁员工提告,为企业创造更多弹性。
员工此后有「拒绝联系权」。新法尽管删减了部分劳工保护条款,但增加21世纪通讯科技发达时代最需要的一件事──协助员工主张「拒绝联系权」。员工数超过50人的公司必须和工会代表协商出一份「良好行为规章」,详细规定不会透过电子邮件、智慧手机和笔电等等「数位工具」联络员工的时段,通常是晚上和周末。
当局强调,透过减少对工人的保护,可为法国瘫痪的劳工市场注入弹性及竞争力,从而改善法国逾10%的失业率。但批评者说,法案严重向资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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