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庭日前以违反电脑法和刑法第116条款的罪名,对8名被告实施首轮的12天羈押(4月29日至5月10日),这8人的律师29日表示,军事法庭无权审判该案件,并申请保释,但法庭以情节严重為由,不予保释。
军事法庭判决逮捕违反电脑法和刑法第116条款的9名人士,其中1人身处国外,8名被告於昨天开始首轮拘禁。调查人员表示,还需要增加15名证人,进一步调查该案件,以及需要科技信息部的调查结果。
据悉,8名被告对法庭的拘禁判决表示抗议,并指出,他们没有逃匿的行為,有明确的家庭住址,调查人员也已经完成调查工作,而另外增加证人进行调查也无需他们参与。被告律师表示,他们的行為只能被看作是嘲弄、嘲讽政治,不能被看作是煽动社会矛盾,目前也没必要羈押他们,但军事法庭陪审团按照军方的申请批准收押,将男被告关押在曼谷特别监狱,而女被告被关押在中央妇女惩教所。
当天下午1时30分,人权组织委派的律师称,调查人员在法庭上承认,当时是军方以违反电脑法和刑法第116条款的罪名,将这8名被告移送警方。按照维稳委员会的命令,如果违法电脑法,军事法庭无权管辖,但违反刑法第116条款的话,军事法庭就有权管辖。对此,可以看出军方為了让军事法庭介入,给这8人定下不合理的罪名。他们的行為并不违反刑法第116条款,理应由民事法庭审理。
被告律师还指出,以每人10万銖的保释金向法庭申请保释,但法庭在审议后认為案件情节严重,加上控方反对,法庭最后决定不予保释。之后将在5月2日再次申请保释。
此外,维稳委员会发言人云泰上校表示,这8名被告属於违反电脑法和刑法第116条款,而非他人所说的触犯了全民公投法。对於此前反独裁联盟主席乍都蓬称与被告认识一事,经过核查毫无关係,因此并不存在藉此事件,进行政治打压的说法,乍都蓬的指责毫无根据。
云泰上校强调,目前不断有抗议机会,多是原有的那些政治团体,一直在寻找各种藉口搅乱稳定局势,但相信维稳委员会和政府有能力控制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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