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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副市长刘岩、政协副主席杨爱民等6人违反八项规定被通报

大连副市长刘岩、政协副主席杨爱民等6人违反八项规定被通报

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刘岩和大连市政协副主席杨爱民(右)
今年以来,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和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省纪委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大连市政协副主席杨爱民违规用车问题。杨爱民任大连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违规超标准使用公务用车;任大连市政协副主席期间,违规使用大连市民政局提供的越野车作为公务用车。杨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阜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唐立违规用车问题。唐立任阜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期间,违规使用越野车作为公务用车。唐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沈阳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书记、省政协常委孙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孙黎任沈阳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期间,办公用房面积超过规定标准,违规领取工资补差及交通补助等其他津补贴。孙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刘岩违规用车问题。刘岩任大连市经委党委书记、主任,市政府市长助理和副市长期间,违规向企业借用车辆,违规超标准使用公务用车。刘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静违规购车问题。李静任辽宁党刊集团总经理、总编辑、党委副书记期间,违规购置车辆作为本人公务用车。李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省政协常委王立平违规用车问题。王立平任省委老干部局局长兼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期间,违规借用原单位车辆,违规超标准使用公务用车。王立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省委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铁的纪律整治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做到长抓不懈、一抓到底。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尊崇党章、维护党章,坚决守住纪律底线,从思想深处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紧盯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和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辽宁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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