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军事法庭8日下令对新民主团体领导人、异议人士「乍纽」的母亲-帕娜丽,实施為期12天的待审羈禁收押,因其违反刑法第112项条款以及电脑法。但随后法庭批准帕娜丽以50万銖保释,规定当事人禁止出国,禁止煽动和製造社会混乱,以及禁止举行政治性质的活动。
军事法庭法庭审理预防与打击科技犯罪行為指挥局,提出的对帕娜丽实施12天拘禁的申请进行审理,理由是该指挥局需要对7名证人录製更多口供,还须对被告拥有的电脑、手机、指纹记录进行检查。
帕娜丽的律师对法庭下令拘禁表示抗议,并提出4个要点,包括:1、被告不存在潜逃行為;2、被告不存在上述指控行為;3、被告无法篡改证据,因為电脑、手机已经被负责人没收;4、对被告实施拘禁,将会对其家庭带来影响。
对此,军事法庭认為应该依照预防与打击科技犯罪行為指挥局的请求,对帕娜丽实施12天的收押待审,时间為本月8-19日,下令将其带往中央妇女惩戒所。最后,调查人员认為应该予以保释,因為帕娜丽在法庭签发逮捕令后,依照法律规定投案。
法庭经过审理,在接到被告的保释金50万銖后,於当天中午宣布允许保释,但禁止被告出境、禁止煽动或製造社会混乱,同时禁止举行任何政治性质的活动。昨天下午晚些时候,帕娜丽获释,与乍纽团聚。
此外,大学生新民主团体当天举行小规模集会,团体领导人朗实纳表示,调侃总理不属於刑事犯罪,调侃者不是犯罪者,不能以妨碍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罪名来论处,民眾也不能接受维稳委员会和政府以违反刑法第112项条款之罪名惩处调侃者。谁能证明调侃者的行為伤害了民眾利益,而以往调侃政治家者是否也依刑法第112条款接受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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