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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军政府电脑法 8网络贴手每人交20万銖保释获保释

日前被逮捕的8名违反电脑法的「网络贴手」,10日获军事法庭准许保释,而其中2名网络贴手被增加新指控,即违反刑法第112项条款之规定。律师表示,目前还没有任何人承认指控内容,已经向法庭交了每人20万銖保释金,法庭规定这8人在保释期间禁止煽动或製造社会混乱,禁止出境。当天,有不少民眾在法庭外聚集,并吶喊以示鼓励。

违反军政府电脑法  8网络贴手每人交20万銖保释获保释

预防与打击科技犯罪行為指挥局调查负责人以及刑务厅工作人员,当天带着违反刑法第116项条款、电脑法的8名被告出庭,8人包括娜媞卡小姐、诺帕誥、哇拉逸、育汀、塔那哇、素帕猜、哈力以及甘纳实。由预防与打击科技犯罪行?指挥局向军事法庭提出申请,对8人实施第二轮羈押,即本月11-22日。同时,哈力和娜媞卡小姐还被增加一条指控,即违反刑法第112项条款规定。


当天,8名被告身穿囚服、戴着手脚镣銬,由刑务厅的麵包车押送前往军事法庭。而前往法庭前,8人的律师云亚表示,如果法庭批准实施第二轮羈押,将申请每人交20万銖保释。无论如何,曾与8人进行沟通,并未有人承认指控内容。


下午1时,法庭就是否进行第二轮羈押展开审理,认為应该继续对此8人进行羈押,依照预防与打击科技犯罪行為指挥局的请求,羈押时间為本月11-22日。7名男性被告全部押送前往曼谷特别监狱羈押,娜媞卡小姐则押送至中央妇女惩戒所。


随后,法律向法庭提交保释申请,法庭法官审理后批准每人以20万銖保释,但在保释期间禁止被告从事任何形式的煽动或製造社会混乱的活动或行為,禁止出境,除非向法庭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无论如何,由於娜媞卡小姐和哈力还涉嫌在其他案件中违反刑法第112项条款,仍须依照规定进行羈押,预计11日继续请求法庭批准实施第二轮羈押。


此外,法庭审理案件期间,有不少民眾聚集在法庭前,并大喊為8名被告打气,导致军务警察必须出动维持法庭外秩序,禁止任何人干扰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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