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言人訕圣少将表示,内阁批准24.67亿銖经费作為国际贸易促进基金的啟动款,自2016财年起从国家预算中拟划,旨在发展和促进国际贸易。
訕圣少将表示,拟设立的国际贸易促进基金由专门设立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基金经营计画和批准基金使用办法,总理巴育上将要求商业部制订该基金的先期工作计画和使用草案。
国际贸易基金设立的法理依据是1979年版国家出口和进口法律第13条款,基金设立目标是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相信基金设立的出台的相关管理制度会详细具体,且可起到减轻内阁在此议题方面的工作重担,毕竟当前形势下有必要使用相应的基金经费去进行消除国际贸易障碍方面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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