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违反电脑法但获得保释的哈力和娜媞卡小姐,由於被增加新的指控,军事法庭11日经过审理后,下令继续对此二人实施羈押,首轮羈押12天,因担心会藉保释期间潜逃,或对证据进行销毁和篡改。
曼谷军事法庭法官当天开庭,对预防与打击科技犯罪行為指挥局,提出对哈力和娜媞卡小姐实施羈押的申请展开讨论,该指挥局提出羈押的原因是此二人涉嫌违反刑法第112项条款之规定。法庭经过审理后,认為应该依照预防与打击科技犯罪行為指挥局的申请,对此二人实施12天的首轮羈押,即本月11-22日。娜媞卡小姐羈押在中央妇女惩教所,哈力则关押在曼谷特别监狱。
针对法庭的上述判决,被告律师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只是為每人準备了50万銖的保释金。
法庭经过审理后并未批准保释,因為目前还处於案件调查阶段,担心两名被告会在保释期间潜逃,以及销毁或篡改证据。对此,被告律师将於本月19日再次提交保释申请,目前正在考虑是否在下次提出申请时提高保释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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