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庭12日驳回人民民主联盟(黄衫军)13领导人关於延迟赔偿封锁素旺那普机场损失5亿2216万銖案申诉时限。民盟委託律师準备在30天内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最高法院判决民盟13被告赔偿上述损失,将提出与原告协商申请分期偿还的要求。
曼谷叻差拉民事法庭,昨天针对泰国机场管理局起诉民盟黄衫军13领导人封锁素旺那普机场案做出民事判决,要求镇隆少将、颂提、素里亚赛、披朴、颂萨、猜哇、颂江、玛丽娜女士、纳兰育、訕兰、实力猜和腾普米等民盟13领导人,向机场管理公司赔偿5亿2216万銖损失,以及从2008年12月3日起按照年利息7.5%计算。13名被告指法院通知到庭听取审理判决的文件送达不符合法律程序,要求延长向最高法庭上诉的期限。13被告的要求被民事法庭驳回,所以被告向上诉法庭申诉。
上诉法庭经过审理认為,民事法庭按照程序审理并就封锁素旺那普机场和廊曼机场被黄衫军封锁案做出判决,被告指法院将到庭听取审判通知於星期六张贴在其所委託律师事务所,因為是休息日,所以判决书送达应视為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因為法院将判决文件张贴在委託律师的事务所视為判决书送达有效,同样也视為向13被告送达到庭听取审理判决文件有效。
至於被告声称丧失上诉权,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和被破產的理由,上诉法庭认為仅仅是被告的个人理由,并不能成為来不及向最高法庭上诉的理由,因此13被告没有权利申请延长最终上诉期限的权利。所以民事法庭驳回13被告关於要求延长上诉期限的判决合法,上诉法庭维持该判决结果。
民盟13被告委託律师素哇表示,现在被告依然可以依法向最高法院对不予延长上诉期限提出申诉,他将在30天内準备好文件并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如果最后最高法院依然驳回申诉请求,就将进入民事赔偿的执行阶段,但是因為属於民事案,所以被告和原告可以协商按照分歧偿还的方式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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