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8月9日消息,据报道,国家旅游局去年推出的一份“最恶劣不文明游客黑名单”,到目前为止,黑名单上共有19条记录共20个名字,引发国内舆论广泛关注。记者核实后发现,这份名单是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在2016年6月公布的(8月7日《北京晨报》)。
去年4月至今,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实施了一年多时间,根据这个办法推出的游客黑名单,多数人认为“没有牙齿”。显然,其实际效果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判断:一是上榜的这20人生活有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二是其他游客不文明行为有没有因此减少。
坦率地说,进入游客黑名单后,这20人或许在个人圈子里形象受损,但他们的生活、出行还未受到影响,因为旅游主管部门需要把“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及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信息显示相关部门已对上榜游客采取措施。
而且,游客黑名单推出后,游客不文明行为仍然很常见。这说明游客黑名单到目前只是公布了之,除了舆论谴责对这些上榜游客形成一定压力之外,恐怕没有太多实际作用。笔者以为,游客黑名单制度要想发挥出应有作用,必须抓紧时间在全国建立统一的游客黑名单。
也就是说,凡是符合《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7种不文明行为,应该一个不少地纳入游客黑名单。但此黑名单推出一年多时间仅20人上榜,可见漏掉了不少不文明游客,这就会让他们或者其他人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即使有不文明行为,也不会进入黑名单。
为何只有20人上榜?一方面是因为游客黑名单处于割裂状态。根据规定,既有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也有省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建立黑名单后,5家航空公司也建立了黑名单,还有地方旅游部门与机场联合建立黑名单。此外,故宫等景区也建立了各自的黑名单。
虽说这些黑名单各有各的作用,但由于是碎片化存在,其威慑效果大打折扣。比如,某些游客进入省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后,还可以在其他省份旅游、照样做出不文明行为。再比如,游客进入故宫黑名单后也意义十分有限,因为游客已经游过了故宫,重复游览一个景区的可能性很小。
在笔者看来,不管游客不文明行为发生在哪里,其对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挑战与损伤的结果是一样的。再加上一个不文明游客不太可能在一个地方重复游览。从这些角度说,游客黑名单不应该各自为战,而是要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真正有用的黑名单制度。
另一方面,还有很多不文明游客没有进入黑名单。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不文明行为还没有被发现,原因是一些景区还没有完善的摄像头记录不文明行为,一些单位对不文明行为是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另外,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举报机制。这样一来,本该进入黑名单的游客却逍遥法外。
黑名单制度有没有威慑力,既要看能否把不文明游客一网打尽——目前远远没有做到这一点;也要看游客进入黑名单后是否付出代价——由于相关部门目前还没有实现共享,上榜游客并没有为其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当然,这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因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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