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批准拨款158.15亿銖给曼谷大眾运输公司(曼谷公车局)处理2017财年债务,包括偿还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同时还批准该公司额度10亿銖以上专案可跨年度使用经费。
交通部长阿空表示,内阁给曼谷大眾运输公司拨划总额度158.15亿銖款项,以用於2017财年的债务处理,该款项分為两部分,包括赎回到期债券和偿还到期贷款计124.69亿銖,及支付33.46亿銖贷款利息。此次批准划拨是针对2015年9月8日内阁做出曼谷大眾运输公司应使用预算经费通过贷款再融资处理公司债务的决议做出的补充措施,虽然该公司努力在年度预算进行款项安排,但发现还无法找到金融机构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再融资操作,因此内阁决定仍照旧给予拨款让该公司可处理债务问题。
此外,内阁还批准了曼谷大眾运输公司使用款项额度10亿銖以上的新专案可进行跨财政年度的开支,而原来规定是2016财年获得批准的投资专案须在今年5月31日前完成签约,但内阁上周会议经研究后将相关投资发展专案的签约期限放宽,因了解到该公司相关投资发展专案遇到技术问题,或者要待核准价格,不过该公司的投资计画并不多。
╇╇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内阁批准拨158亿 助公车局处理债务 10亿銖以上可跨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