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办主任吉萨达说,在解决储蓄合作社问题上,财政部目前优先考虑的解决方案,就是参考财政部对保险行业和银行业这2个行业的监督管理成功经验。接下来需要与农合社部、国务委员会共同协商以确定最终的执行方案。
目前全国储蓄合作社共有1188个。按照第1种解决方案借鉴的模式就是OIC模式。移交后财政部将全面接管储蓄合作社的政策制定和执行监管职能工作。目前财政部对保险业就是透过保险商业监督和扶持委员会(OIC)来执行。
第2模式就是央行模式。行政职能权利交由央行,而财政部负责国资银行的政策制定。
如果按照央行模式,行政职能的权利仍由储蓄合作社执行,而政策制定则有财政部负责。但不管采取何种模式,财政部都需要重新制定基金规则,如最低基金限额、基金工作管理、基金风险控制等。
储蓄合作社的根本问题不是在缺乏监控措施,而 是在核查环节。因为没有部门和单位负责基金流向的审查。尽管目前储蓄合作社的财务风险还没有到触发危机的地步,但尽早采取防御措施才能避免未来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总之,泰财政部希望引入保险行业或银行等监管策略来解决储蓄合作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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