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维稳委员会动用临时宪法第44项条款赋予的特别权力,推行15年免费义务教育计画,该计画於15日正式生效,覆盖从幼儿园到高中或高等职业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和福利教育。
国家维稳委员会主席、国务院总理巴育上将使用临时宪法第44项条款赋予的特别权力下达第28条命令,宣布正式实行15年免费义务教育计画。重要内容包括由政府划拨预算,作為15年基础教育的支出,免费项目包括学费、书本费、校服费、文具费、课外活动费等获内阁认可的费用。
维稳委员会主席出台的15年教育政策,覆盖学童年龄层為幼稚园4-6岁、小学7-12岁、初中13-15岁、高中16-18岁。该政策与新宪法草案规定的14年义务教育有出入,由於新宪规定义务教育覆盖学生年龄為﹕学龄前2-3岁、幼稚园4-6岁、小学7-12岁、初中13-15岁,并未覆盖高中3年,也是造成学术界热议的原因。巴育总理出台的义务教育政策则取中庸之道,让高中3年也获覆盖,以平息争议。副总理威沙努表示,政府出台的政策可以高於宪法规定的标準,并不构成违宪。
维稳委员会的命令内容具体如下:
1、「教育支出」的含义是政府划拨预算通过学校提供给学生,作為15年基础教育的支出。其中15年基础教育的范围包括从幼儿园到高中或高等职业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和福利教育。
2、要求所有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照内阁规定执行,為了让学龄前儿童得到良好的照顾,加强各方面全面培养,并要求地方政府和民眾配合实施。
3、要求相关的政府部门认真落实15年免费教育,让教育部依照内阁规定统计15年基础教育支出,以提交年度预算报告;4、教育部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并在6个月内提交内阁审议;5、若在执行维稳委员会的这项命令时遇到问题,教育部有权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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