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欖府挽披工业区发放反对《新宪法草案》传单的13名学生和活动家被军方逮捕,罪名是违反《新宪法草案公投法》第61条第2和第3项,可判入狱1-10年,同时不愿意按手印和出示身份证,违反泰国维安委员会规定举行5人以上集会。
其中6人申请缴纳5万銖保释金获保,另7人不愿申请保释,认為自己没有做错。
7月5日,7名学生被从曼谷特别监狱押送到军事法庭,司法人员向法庭申请第2期关押。
大量支持者在法庭前声援,表示学生进行宣传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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