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5日召开例行会议,批准了新工厂法草案,重要内容包括拥有少於50匹马力机械设备的工厂交由地方政府监管,申请办厂许可证手续费提高至100万銖,以及随意排放废水的工厂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批准了援助果农方案,划拨预算350亿銖作為补助金。
国务院事务部长助理果萨在当天的内阁会议后表示,内阁批准了新工厂法草案,新工厂法修订很多重要内容,例如修改工厂定义,旧工厂法中拥有5匹马力机械设备或5名劳工以上的厂子即被定义為「工厂」,现在改為申请工厂许可证,工厂规模必须拥有50匹马力机械设备或50名劳工以上。同时,50匹马力机械设备以上的工厂由工业工厂厅负责管理,少於50匹马力的厂子交由地方政府监管,并规定第叁方委员会监督工厂的运营情况。
根据新工厂法的定义,目前规模拥有50-75匹马力机械设备的工厂共有7455家;76-100匹马力的工厂有7万1189家;100匹马力以上的工厂有4万8621家。过去工业工厂厅需要管理13万9334家工厂,现在减少至6万3265家,剩下的5万9000家少於50匹马力的厂子交由地方政府监管。
新工厂法还规定将申请办厂许可证手续费由原来的10万銖提高至100万銖。為督促企业严格依照法律运营,加大对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水和废弃物的处罚力度,过去為民事处罚1年、罚款20万銖,现在改為刑事处罚1年有期徒刑、罚款20万銖,或两者兼罚。
同时,為加快企业申请办理工厂许可证程序,新工厂法赋予工业部长有权审批政府机构或小型企业的工厂进行生產和研究业务,此前由於程序繁杂,申请许可证要花费1年的时间。内阁还批准了工业部提议成立公务员事务局,以及将工业工厂厅长帕素调任為工业运输厅长,将工业部检察长蒙功调任為工业工厂厅长。
内阁还通过了援助果农方案,今年受旱灾影响的土地超过30万莱,政府将划拨350亿銖预算作為补助金。方案分為4个措施:1、给原来每人借贷20万銖的农民,延长偿还债务时间2年,利息為0.3%,预计能帮助到9万5000户。
2、划拨125亿9000万銖用於水资源开发贷款,交由农业合作社银行负责,贷款额度為每人13万銖,利息為0.2%,而政府按0.3%的利息向农合社银行补贴,偿还有效期不超过3年。
3、划拨34亿8000万銖用於受旱灾影响的果农贷款,每人可贷款1万銖,预计有1万1600人;4、组织水果种植培训,预计能帮助到9万5000名果农,可以多增加收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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