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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节前纠“四风”处理107人,有厅官狂乘106次头等舱

临近中秋节,中央纪委对6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纠“四风”释放强烈信号。

节前,江西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8起,处理107人。

“卡来卡往”“码来码往”、“家庭式会所”公款吃喝玩“隐身”、买月饼礼盒开会议发票……新华社记者在广东、湖北、江西、河北实地采访及纪检监察部门深入酒店、商场、超市、风景区等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临近中秋节,“四风”问题在一些地方有所反弹回潮。

针对“四风”问题更隐蔽且花样翻新,纪检监察部门“新办法”新应对,执纪更严,处分更重,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放松。

六“招”花样翻新

据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高压之下“四风”问题花样翻新,一些新动向不容忽视。

——避开中秋打“提前量”,“卡来卡往”“码来码往”,违规送礼转地下,微信红包互不见面“微腐败”,快递公司推波助澜。

据广州的一位观察员介绍,在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隐蔽化,方式之一就是打“提前量”。中秋节不让吃喝送礼,就提前一两个星期把饭吃了,把该送的送了,中秋节则按兵不动。

记者在南昌、广州调查发现,在收送节礼方面,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网购礼品等成为送礼新花样。一些微信红包等节日微腐败也呈现出送礼者与受礼者互不见面,凭票交易等新形式。此外,“卡来卡往”“码来码往”成为隐蔽送礼方式。湖北的一些蛋糕、月饼店推出了购物码业务,收礼方可以通过购物码到连锁门店取货。“全程不用见面,取货时间灵活,能够避免送礼时的尴尬。”售货员称。

一些快递企业也“推波助澜”。在记者暗访中,一家大型快递公司的武汉营业网点,大力向记者推荐一款标注为“中秋健康好礼”的人参礼盒。快递员称“可以指定时间寄送到单位”。

——公款吃喝玩“隐身”。据江西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公款吃喝主要表现为转换场所、掩人耳目,“家庭式会所”悄然出现,成为同城请吃、公款吃喝的“避风港”;转嫁接待、“不吃公款吃老板”现象频出;移花接木,有的想方设法报销餐费、有的空转款项用于吃喝、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报销超标接待费用。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熟人之间的饭局,花的不是公款,而是由关系较好的私人老板请客买单,这很难界定是私人关系还是工作关系。

——公款购物“顶风违纪”。月饼礼盒、茶叶礼品开会议、住宿发票进行报销。

今年9月9日至11日,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协同税务、公安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先后走访了石家庄市一些大型商场、高档酒店等场所,现场调取了9月份以来这些场所开具的所有增值税发票,检查发现,仍存在个别大吃大喝、公款消费等顶风违纪问题。

在石家庄市一些中高档酒店大厅里,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一些酒店住宿、餐饮、礼品售卖一体,住宿人员购买月饼礼盒、茶叶礼盒也可以开具住宿、会议等种类的发票,留下公款购物报销等空间。

——公车私用有变种。办案人员说,公车私用主要是私车公养,“开私家车、烧公家油”;占用车辆,将车挂靠在非监管单位甚至私人名下,长期租用社会车辆,逃避监督;公车使用边界不清,缺乏有效的公车管理使用办法,容易造成既拿补贴又用公车的现象。

“节日公车私用”。武汉市洪山区园林局绿化队工作人员范文生,在五一假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被查处。去年和今年春节期间,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交管等部门合作,通过调取高速路口视频监控进行数据检索,从中也发现违规公车私用等问题,今年中秋和国庆两节公车封存期间会继续查控。

——巧立名目发福利。据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一些基层单位在工作中,继续执行与国家有关政策和廉政法规制度规定相抵触的奖励政策;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巧立名目,自定津贴补贴问题比较突出。中秋节前,武汉市纪委就通报了江汉区城管委市政设施管理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

——变相搞公款旅游。在广州,一些旅行公司介绍,“节假日,不吃饭、不送实物礼品,但可以安排领导干部及亲属进旅行团,出去走一走,这也是很好的送礼方式。”据江西办案人员介绍,有的景区负责人“靠山吃山”,分配免费门票供内部人员优亲厚友,有的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要求景区免收门票、免食宿费用接待;“借船出海”,以工作名义外出考察,其间到景点观光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通过旅行社安排其本人及其亲属出游,十分隐蔽。

纪检监察机关保持高压态势

临近中秋节,中央纪委对6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纠“四风”释放强烈信号。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盯住享乐奢靡问题,密切注意隐形变异“四风”,加强监督检查,有了反映及时约谈提醒,发现问题马上核查处理,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

“防微杜渐”是关键。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当前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要一律从严查处。”中秋节前夕,江西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8起,处理107人。

湖北咸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两节”期间,对于“节日腐败”将“一案双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加强“两节”期间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手段,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

“瞧,中秋节还没到,纪委的提醒短信就到了。”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荷塘乡宣传委员金丰华指着自己的手机屏幕说。9月8日这天,荷塘乡乡村两级党员干部的手机都收到了纪委书记发送的这条“廉政微信”。记者看到,这条短信发自荷塘乡,内容为:“每逢佳节倍思亲,两袖清风赏月明,良好风气塑形象,廉洁自律作表率。在中秋节来临之际,荷塘乡党委、纪委祝广大党员干部过一个清廉快乐的节日。”

湖北省黄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立兵认为,一方面,要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在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传统方法基础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思维,对“四风”问题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全时段、无死角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作风建设巡查员、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以“随手拍”、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等形式,发动群众监督。

惩治“节日病” 防止“灯下黑”

如何长久刹住不良风气?此间专家认为,铲除“四风”问题的土壤,是长久的系统工程。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比如对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不仅要惩处,还需加强对津贴补贴发放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具体明确的标准,让各类单位有据可依,有制度可循。

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廖晓明说:“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的通报,这是狠刹‘四风’的一条有效途径。”

在江西省莲花县酒店、车站、各村村委会等群众密集场所,都能看到“反四风”的宣传海报,海报上还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莲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汤苏剑介绍,针对“四风”问题花样翻新且趋于隐蔽化的现象,倡导群众监督,齐力扒下“四风”问题的“隐身衣”。并开通了网站、微信举报平台,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及时举报身边的“四风”问题。

整治“节日病”,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在江西抚州市的公园、超市、办事窗口、公交车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到处可见作风监督“一键通”宣传单。市民只要扫描一下二维码,即可下载“一键通”举报平台,通过文字、照片、音视频等方式向市纪委举报各类作风问题。

“一到过年过节大家都如履薄冰,生怕‘一键直通中纪委’。”熊斌是抚州市的一名基层公务员,他说随着纪委执纪越来越严,许多同事在宴请、旅游等方面都很谨慎,不踩纪律红线,不越规矩雷池。

江西通报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9月14日,江西省纪委通报4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詠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收受“红包”等问题

经查,2008年以来,王詠违规使用面积达11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由会议室、办公室、卧室三部分组成),且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拒不整改,直至2015年4月才搬到会议室办公,但原办公室和卧室仍由其使用;2012年12月9日至13日,王詠等3人以公务考察名义去香港看望其妻女,共发生费用19.97万元;2013年至2014年,王詠先后收受质监系统干部等22人礼金共计30.46万元、美元0.1万元,且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06次。

江西省地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彭泽洲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公款旅游等问题

经查,2012年11月,彭泽洲将面积达211.21平方米的会议室改造为办公室和会客室,并连为一体由其使用,且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仅在其办公室隔出一个面积为19.21平方米储藏间,并继续由其使用;2015年5月27日至30日,彭泽洲带队到外省公务考察结束后,一行五人专程到多处景区游玩,并公款报销部分游玩费用。

江西省国防科工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廖晓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

经查,廖晓凌担任新余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期间,在已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下,于2011年11月要求其分管的下属企业购买了一辆丰田汉兰达越野车(含保险、上牌等费用共计39.9万元)供其使用,直至2015年3月将该车退还。期间,廖晓凌在下属企业报销车辆使用费、差旅费等共计27万余元。

南昌市委原委员、西湖区委原书记周林违规收受“红包”等问题

经查,党的十八大后,周林担任湾里区委书记、西湖区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下属单位5名干部礼金共计16.1万元。2015年5月至7月,周林在外地参加培训班学习期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往返并报销头等舱机票20次。

萍乡

萍乡市文联主席胡冬青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受处分

2015年10月10日、17日、18日,胡冬青分三次为其子操办婚宴,共设宴25桌、宴请244人,其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34人并违规收受礼金9400元。经萍乡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胡冬青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全额退回送礼者本人。

鹰潭

鹰潭通报7起违规问题

9月14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鹰潭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违规收受礼金 市水利局原副调研员彭文荣被开除

2010年至2014年,彭文荣在担任市水利局副调研员、余江县锦江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逢年过节之机违规收受锦江镇镇、村干部送的礼金共计16.88万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收受礼金4.9万元。同时,彭文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彭文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有关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款送礼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所长吴奕江受处分

2013年1月至9月,吴奕江在担任市公路管理所所长期间,先后4次安排人员购买共计44200元沃尔玛购物卡,2月1日违规给全所人员发放了11600元购物卡,并将剩余的32600元购物卡先后用于接待等支出。同时,吴奕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吴奕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款旅游 贵溪市教育局勤工办副主任、出纳陈有福被撤职

2013年12月29日至2014年1月3日,饶某某、陈有福和勤工办工作人员龚某某、朱某某以振宇旅行社外出考察的名义到哈尔滨旅游。期间所有费用均由陈有福经手支付,旅游总费用为39940.7元,以上费用由陈有福在振宇旅行社账上报支29579元,在振宇实业有限公司报支10361.7元。同时,陈有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陈有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行政撤职处分。

公款报销个人旅游费用 贵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张伟丛受处分

2013年10月22日,张伟丛、项某某将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共计1668元在单位财务中进行了报支。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张伟丛、项某某将上述1668元违纪款上交贵溪市廉政账户。张伟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收受礼金 贵溪市冷水镇麻地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发荣受处分

2015年10月1日,刘发荣为其父亲办生日酒席,请客32桌,其中本村上下及麻地村小组村民和邻居23桌,共收礼金19580元。刘发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配备公务用车 余江县邓埠镇原党委书记张勇受处分

2013年7月,张勇未经余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违规决定购买2.0排量的丰田凯美瑞二手轿车一辆,支付购车款、税款共计16.49万元。2013年,张勇在珠海考察后,于5月1日至3日应邀与邓埠镇西坂村委会主任、开发商吴某某及邓埠镇建筑商王某某等人到澳门游玩。在澳门期间张勇的食宿费用和往返机票均由吴某某、王某某等人承担。同时,张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款开支私人钓鱼款 余江县平定乡石艾村委会主任吴建庆受处分

2011年1月,吴建庆与村民晏辉跃合伙承包“五四”水库。2015年1月,经吴建庆同意及村委会书记晏亮树核实,晏辉跃从石艾村委会领取了2011年至2014年石艾村来人来客钓鱼款共计8950元。吴建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饶

上饶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加强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9月14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上饶市对今年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是:

上饶县国土资源局部分领导干部上班离岗中午饮酒

8月25日,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巢拥军、办公室主任杨建民、土地利用股副股长张宏、工会副主席张亚飞、不动产登记股股长黄思春、财务股副股长刘爱华、人事教育股副股长兼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胡彩芳等7名干部经约定,上班时间集体离岗到某乡镇吃中饭,并违反规定中午饮酒。

8月26日,上饶县纪委给予巢拥军、杨建民、张宏等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张亚飞、黄思春、刘爱华、胡彩芳予以诫勉谈话。2016年8月27日经上饶县国土资源局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巢拥军、杨建民、黄思春、张宏、刘爱华、胡彩芳、张亚飞等7人职务,调离局机关。

婺源县农业局副局长董春生操办婚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2015年3月,婺源县农业局副局长董春生为儿子举办婚宴时,违规邀请5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婚宴,收受其中4人礼金共计1400元,虽在组织初核期间退还了所收礼金,但违反了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今年4月,婺源县纪委给予董春生党内警告处分。

信州区茅家岭街道周田村党支部书记诸葛丰军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5年1月,诸葛丰军以机场大道加班费、汽车产业园加班费、机场大道安置小区加班费、土地确权加班费、森林防火加班费、防洪加班费等名义,给9名村干部发放福利及辛苦费共计4.26万元。

今年6月,信州区纪委给予诸葛丰军党内警告处分。

弋阳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陈伟东公款赠送“红包”

2015年2月,陈伟东顶风违纪,违规用公款向分管县领导赠送礼金6000元,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有关规定,被免去职务。

今年7月,弋阳县纪委给予陈伟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余

新余通报3起违规问题

中秋、国庆佳节临近,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14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新余市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分别是:

高铁新区建设投资公司聘用工作人员黄建临收受礼品礼金被开除

黄建临在高铁新区建设投资公司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体老板施某在工程招投标中提供帮助,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黄建临多次收受施某所送礼金共计6万元、购物卡共计0.8万元。

今年4月,经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纪委研究并报区纪委同意,给予黄建临开除党籍处分。

分宜县杨桥镇水头村聘用干部袁财生收受礼品礼金受处分

2013年底,杨桥镇水头村一低保户在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后,聘用村干部袁财生收受其香烟6条(价值约1400元)。

今年8月,经杨桥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给予袁财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新区马洪办事处鲇口村违规发放福利受处分

2013年6月,鲇口村违反规定向村干部家属发放端午节慰问金1300元;2014年5月,村党总支书记华发根公款报销以个人名义送出的贺礼费用400元。

今年2月,经马洪办事处纪委研究并报办事处党委同意,给予华发根党内警告处分。

赣州

赣州通报3起违规问题

9月14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中秋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赣州市纪委监察局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寻乌县城北新区小学校长韩林坚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015年7月13日至17日,韩林坚经县教育局安排,参加在吉林省吉林市举办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第十七届小学优质课观摩评议会”。韩林坚利用赴吉林市培训之机,先后到长春市、大连市、沈阳市游玩,将期间发生的部分交通、住宿费用共计2439元在城北新区小学公款报销。

今年8月,经寻乌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林坚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报销的相关费用上缴县财政。

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胡名川违规收受礼金

2015年9月,时任崇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胡名川利用职务便利,以帮助打点关系为名,向药店老板索要好处费3000元。2016年7月,经崇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胡名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8月,经崇义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给予胡名川行政记大过处分。

上犹三中副校长罗礼金违规操办乔迁宴

5月,上犹县第三中学副校长罗礼金借办理乔迁宴席之机,违规宴请并收受本校54名教师礼金共计5720元。在接受组织调查后,罗礼金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将相关礼金予以退还。

8月,经上犹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礼金行政警告处分。

宜春

宜春通报5起“微腐败”典型 9名干部受处分

9月14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宜春市纪委对查处的5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分别是:

丰城市孙渡街道三合村原党支部书记万金亮非法侵占集体鱼塘承包款案

经查,孙渡街道三合村有一集体鱼塘,由三合村委会和三合村腊上村小组共同所有,所有权村委会占80%,腊上村小组占20%,每三年承包一次,每次承包费为9000元,所得收益按所有权比例分配。2007年至2015年,万金亮分三次收取了万国华鱼塘承包款共计27000元钱后,既没有开具村委会的票据给万国华,也没有把钱上交给村委会,而是将这笔钱非法占为己有,供其个人使用。同时万金亮在村委会财务中挪用了5400元分三次支付给腊上村小组,作为其鱼塘承包款分成。

今年7月14日,经孙渡街道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万金亮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鱼塘承包款27000元。

靖安县中源乡三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世选等3人套取惠农资金案

经查,陈世选、刘宏发、陈时海分别为靖安县中源乡三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原村支部委员兼出纳、原村委会委员兼会计。2011年至2015年,陈世选、刘宏发和陈时海协助民政部门从事管理发放危房改造、冬春救助资金等工作。2011年至2014年,三人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万元、冬春补助资金3.247万元,共计9.247万元私分。陈世选分得3.0823万元,刘宏发分得3.0824万元,陈时海分得3.0823万元。三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8月5日,经靖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世选、刘宏发、陈时海开除党籍处分。

上高县翰堂镇广坪村原党支部书记钟华明贪污国家公益林补助款及退耕还林补助款案

经查,2008年至2014年,钟华明利用担任翰堂镇广坪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之便,通过虚报公益林面积的方式,伙同原广坪村村委会会计万太圣(另案处理)私分套取的公益林补助款63254元,其中钟华明个人实得31627元;2012年至2013年,钟华明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款不入账手段,将翰堂镇广坪村的退耕还林补助款6300元非法占为己有。

今年8月9日,经上高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钟华明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袁州区秀江街道昌黎社区巫家组原组长黄细根挪用资金案

经查,2006年黄细根在任昌黎社区巫家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陆续将巫家组安置用地联建项目200万元押金中的160万元挪归个人使用,犯有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今年4月14日,秀江街道纪工委研究给予黄细根开除党籍处分。

樟树市黄土岗镇上蒋村党支部书记蒋炳根等3人私分村集体资金案

经查,2010年至2011年,黄土岗镇上蒋村党支部书记蒋炳根,伙同村委会主任兼出纳蒋广林、村委会会计兼民兵营长蒋平私分村集体资金16500元,三人各分得5500元。

今年5月19日,经黄土岗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炳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蒋广林、蒋平进行诫勉谈话,收缴违纪款16500元上交镇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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