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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女摊贩政府大院死亡:家属复议后未立案,申请刑事复核

9月14日从贵州省黔西南州公安局证实,女摊贩刘四妹在兴义市政府大院内死亡一事,已受理死者家属的刑事复议申请。

贵州女摊贩政府大院死亡:家属复议后未立案,申请刑事复核

死者生前摆摊的照片。

2016年7月14日,黔西南州兴义市女摊贩刘四妹在兴义市政府大院内身亡。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公安局8月17日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认定刘四妹系高坠致全身多脏器损伤死亡。兴义市公安局通报表示,经审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随后,刘四妹的女儿范玉姗向兴义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兴义市公安局向家属出具《刑事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决定不予立案。

9月13日,范玉姗和代理律师向黔西南州公安局递交了刑事复核申请书并得到受理。

范玉姗告诉澎湃新闻,她对兴义市公安局作出无犯罪事实的调查结论表示质疑。事后她获准进入事发大楼,根据现场的情形和母亲遗体的照片推测,母亲有可能是在死后才坠楼的。

兴义市公安局9月9日出具《刑事复议决定书》显示,经审查,以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维持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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