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者天助”(God help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这句经常被用以励志的英文格言,许多人认为来自《圣经》。但比较有据可循的,是来自美国资本主义精神的完美代表、开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穷理查年鉴》(Poor Richard’s Almanac)一书。这句格言所体现的价值观,是理解美国福利制度、也包括残疾人救助政策的一个清晰入口。同时,也是对我国残疾人政策现状的一个参考。
美国是个深受清教徒宗教观念影响的国家,崇尚个人主义,强调自力更生和通过个人奋斗取得成功。写进美国《独立宣言》的“人人生而平等”,使美国民众认为每个人都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权利,而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所以反过来,每个人也必须承担追求自己幸福的义务。在这种价值观念下,人们认为,过多救济弱势群体(比如残障者)会助长人的惰性,破坏个人主义精神和美国自由主义的传统。
但是,在民权运动的推动下,二十世纪70年代以来,这种价值观又开始发挥双重作用,认为“残疾人与正常美国人一样,是社会平等之一员”的思想开始普及。残疾人希望在福利政策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于是,今天的美国,尽管并非西北欧式的福利型社会,但美国的残疾人已经能自由出入各种公共场所,有给残疾人专用的停车区域,公交车、火车上配有轮椅升降台或坡道,给残疾人使用的特制大门开关随处可见,无障碍洗手间之类的设施也很完善。让残疾人能够融入这个社会中,让他们能够掌控自己的生活,实现他们的价值,那么,这时候给残疾人的福利便不是同情、怜悯,而是对其人格和权利的尊重。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的重要途径
中美国情并不相同。但是,但在我国生产程度还不够高、物质基础还不够牢靠的现实条件之下,很多人也倾向于侧重“自助”的逻辑,认为需要以机会平等为先,兼顾结果平等,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进行适当照顾。也就是说,并不无限制给予优待或特权,弱势群体从国家和政府那里得到的利益,不能超过社会所能承受的负荷,不能侵蚀或损害到其他社会成员的权益。
无庸讳言,中国残疾人的生存现状并不理想。国人一方面因为拥抱现代文明,正在逐渐接受“平等自由”的人权观念,但另一方面,对于人权的认识,仍停留在“我们摆脱了一穷二白的面貌、有饭吃有衣穿便是人权”的水准。同时,因为社会保障的不足,当人们为了“政治正确”而需要牺牲一些自己的自由、做出某些权利的让渡时,就容易产生抵触和抗拒。在重重挤压之下,残疾人能得到的福惠不多。光明网不久前亦刊文称,“我们对残疾人的了解,比现代文明社会落后半个世纪”,以及,因为“无障碍”条件的缺失,残疾人在中国,根本“行”不通。
当然,残疾人不可能消极等待。让生活能自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就是最佳的“自助者天助”。经济权在很大程度上能决定一个人的生存现状。我曾聆听过一个残疾人创业宣讲,宣讲人情绪激昂:
“我们一直在说残疾人享有教育的权利、就业的权利、婚姻的权利、康复的权利,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些权利的根本是经济的赋权。如果这个人没有钱,那他的什么权利都是白说的。如果你是靠政府救济的,那么说实话也是看政府脸色,逢年过节给你送点米送点油来,就算是不错的了。还有我们很多躺在床上的朋友,俗话怎么说来着,久病床前无孝子。所以,我们要把这个创业团队做起来,而且做好,要让别人看到我们这群人是多么牛叉!”
“没钱就没人生”的朴素认识和“我残我骄傲”(Disability Pride)的自我激励式的身份抗争,其实道出了目前残疾人生存的窘境。所以,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的重要途径。
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统统到就业市场上去参与“公平竞争”,那对残疾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所以国家对残疾人就业,有专门的扶助制度。
集中就业:“大家都是残疾人,没有谁瞧不起谁”
阳光工坊竹刻制品。
比较传统的残疾人就业模式是集中就业,比如福利企业。这是一种庇护性的就业模式。还可以在集中就业的基础上加上康复和技能培训,使其成为一种支持性的就业。上海嘉定区残联所创办的传承黄草编制和竹刻技艺的“阳光工坊”,便是如此。
黄草编织和竹刻在嘉定当地历史悠久,其制作技艺也被列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残疾人能承担起这份传承匠心的工作吗?阳光工坊给出的答案是:能。目前他们的几十名学员,在工匠师傅的指导下学习和制作工艺品。这些学员涵盖了除视力障碍以外的所有残疾类型,对他们来说,阳光工坊是一个让人无需为自己的身残而心理设防的地方,大家都是残疾人,没有谁瞧不起谁,还可以互相激励和帮助。而等到把手艺学进心里去了,那些用黄草编织出来的鞋子、包包、篮子,竹片上刻出来的家乡山水、历史风物,也成了工坊的残疾匠人跨越障碍、表达自我的另一种方式。
精神残疾人小丽这样说:
“也许我就像一根黄草吧,从地里收割下来的时候,平淡无奇,但经过双手的编织,形态倔强的黄草也能被驯服,变成形色各异的漂亮工艺品。人的命运也是吧,也要经过这样一个改变自己形态的曲折过程。
刚到工坊时,我浑身觉得不自在,从来没有需要这么长时间沉浸于一件事,一天坐下来腰酸背痛,连站起来都觉得困难,而且我手艺学得也慢。但工坊的氛围我很喜欢,平静中包含热情,也很宽容,来工坊以后,我第一次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得这么好,连医生都觉得不可思议。在这种古老的编织技法中,我能找到内心的和平。”
阳光工坊所出产的工艺品十分精美,令人赞叹。但工匠收入低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基础学员每月有千余元补贴,做出成熟的作品进入市场则获得额外收入。但草编、竹刻等产品市场有限,定价不高,所以即便有残联的投入,残疾人工匠所能获得的劳动收入仍相对微薄,在工坊开办期间,因收入太少而中途放弃学习的人,亦有之。这种现象在集中就业模式下比较普遍,在一些从事简单劳动、低技术含量工作的残疾人福利企业里,更为突出。
分散就业:“别人不是残疾人,多少有些不信任”
集中就业可以创造一个成员间较为平等的“残疾人社区”,但“残疾人社区”有利也有弊,残疾人缺乏与正常人群的融合度,会导致人群隔离。所以,当今世界各国都强调残疾人分散就业模式的重要性。
在中国,2008年4月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国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一般要求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5%。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也得到鼓励,有相应的税收或社保金减免制度。政策已经看起来“高大上”了,那么现实呢?
“娃娃手”和职场上的形象减分
“娃娃手”小英一直是融合在正常人群中“分散就业”的。先天缺失了大半只左臂,对找工作有多少影响?其实从小习惯了一只手干两只手活的小英并不知道。她能自己系鞋带、甚至扎个简单的辫子。可是,当她学完财会准备踏入职场时,残联的老师对她说“你得把假肢给装上,否则没办法给你介绍工作”。为什么非要装上假肢才能介绍工作?后来小英明白了,不是需要用假肢来做事,而是身体缺了一部分则形象减分,不少用人单位不愿意接受。但装上了仿真假肢以后,人看起来完整了,被排斥就能避免了吗?小英讲述了这样一次经历:
“有次去应聘,是一个专门为残疾人设的岗位,到了那儿,招聘方告诉我们,腿不好的可以留下,手不好的就走吧。至于原因,他们说这个职位是要穿短袖制服的,没有手或者装了假手不好看,影响公司形象。”
小英现在的工作是在一家外企。找这个工作时,为了不在第一轮就直接出局,她在求职简历中并未提及自己的身体缺陷,最后通知面试时才坦白了这个状况,老板未以为意,因为这个工作小英能够胜任。小英觉得感激,不过她说大概因为老板是外籍的吧,外国人在这方面比较包容。当问及小英职位的上升空间如何?她说“不好预计”:“也许比较难?你见过一个残疾人领导一群健全人吗?我们的社会恐怕还不大能接受这个。”
如果不做按摩师,盲人可以做心理咨询师吗?
视力障碍最高级别的朱伟(化名),属于“个体就业”,他挂靠在一个单位,但独立接心理咨询的业务。目前全国的盲人心理咨询师,二级三级相加亦不足千人,而朱伟就是其中之一。这有赖于他的勤奋,但是他的能力也不是一开始就被接受的。比如,朱伟面询做得不太多,因为会有客户在见面的时候,因其视障而提出职业能力的质疑,有一回一名客户就不客气地对他说:“唉,你是瞎子哎,这也行?”这样的事情让他深感打击。
因此,朱伟更多选择电话心理咨询。尽管看不见客户的表情和肢体语言,但他能通过声音听出客户种种隐藏的心理信息。盲人听力灵敏,这一条,我能够相信。因为朱伟在电脑上使用的读屏软件,语速差不多有常人说话的两倍,有些我根本听不出是什么的词句,朱伟早就无比熟悉了。失去了眼睛的视力,他跟世界的沟通就变成了倾听,不断地倾听。
所谓“障碍”,并非来自身体残缺,而是来自环境、制度、以及人心
阳光工坊劳作者。
“残疾人外形难看、能力不够、麻烦”,这类偏见和刻板印象比比皆是,所以用人单位并不喜欢聘用残疾人员工。尽管有《残疾人保障法》,但就业的平等依然障碍重重。比如《保障法》中“达不到国家规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应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规定,会被一些用人单位理解为企业只要缴纳残保金,就可以不用安排残疾人就业。有些单位宁愿缴钱,也不录用残疾人。这种现象有些时候公有单位甚至比私企更突出,因为缴出去的钱左右也是“姓公”,没有谁犯得着心疼。如果是从一个机关单位缴纳到给残联,那么会被认为不过是“政府的钱从一个口袋换到了另一个口袋”,便更加不在乎了。
既然用人单位并无强烈意愿聘用残疾人员工,于是残疾人“假就业”现象也就产生了。企业给残疾人缴纳“三险”,再每月给一定“工资”,大约几百元。这样残疾人实际上也并不去上班,企业则在每个人头上省下了一年数万元的残保金。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残疾证“挂靠”。或许这样的做法对重残者来说有利处,但对于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来说,无疑是助长其惰性,同时也愈加堵住了正常就业的途径。
所以,残疾人就业问题的解决,不只是依赖于是否有完善的残疾人就业政策,更依赖于这些政策能否真正地贯彻实施。或者,更深层地来说,有赖于整个社会能否真正接受残疾人、认可残疾人,能否更真切地认识到所谓“障碍”,其实并非来自身体残缺,而是来自环境、制度、以及人心。
残疾人如何受教育?
教育,被认为是衡量一个人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指数。那么,在我国,残疾人受教育程又如何呢?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时效最近的数据(2013年度)中,“学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为72.7%,还有27.3%的学龄残疾儿童没有接受义务教育,而全国非残疾学龄儿童基本上都接受义务教育。”18岁以上的残疾人,受过大学专科教育和大学本科及以上教育的,人口比例仅为1.1%和0.5%。
既然残疾人要扫除障碍,融入社会,那么教育的融合必然是重要的一项。在我接触到的残疾人中,肢体残疾人上普通大学的可能性最大。可是,他们之中,有妈妈背着上了四年大学的,也有雇人背着上了三年大专的,他们说去学校上课时,都不敢多喝水,因为上厕所十分麻烦。这时候我会想,如果没有一个时刻陪伴在身边的妈妈,或者没有钱来雇一个背客,那么这些行动不便的人儿,又有几个是能够跟正常人一起上学的呢?如果连最有可能进行“融合教育”的肢体残疾人都难以解决,那又谈什么其他类型残疾人的“融合教育”呢?如果没有好好受教育,学一门可以用智慧谋生的技能,那么本来就身体有欠缺的残疾人,又拿什么去够上健全人的职场标准、如何能有一份正常的工作收入而过上正常的人生呢?这几乎是一场人生悲剧的滑坡效应,一切的错都在指向那个不幸的起始点——“因为你残疾了”,可是人们往往会忘了,不幸并非残疾人自己的选择,相反,命运,可以随机选择任何一个人来承受这种不幸。
可是,不幸和悲剧并非无法对抗,人类携手互惠的美德,其实根植在人的本性之中。“互助”,被克鲁泡特金视为人类伦理观念的起源,也是人类更高尚进化的最好保证。所以,放下歧见,伸出援手,一个平等、公正的社会,终究是能够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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