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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将剔除逾万家空壳企业旨在避免民眾受骗

商业部商业发展厅準备将1万多家公司法人从企业目录中除名,因為这些公司没有提交财务报表,也没有清算人,此举旨在避免民眾受骗,认為这些公司仍在营业,同时预防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预计所有名单将在9月内全数剔除。

            

商业部将剔除逾万家空壳企业旨在避免民眾受骗

商业发展厅长蓬萍女士7月31日透露,厅方调查了解到,全国各地共有63万5024家公司,其中总部设立在曼谷地区的有1万701家已是废弃实体,包括8821家连续3年未提交财务报表的公司,以及1880家已申请註销但没有清算人的公司,预计厅方将於9月之内勒令将这些合资公司从註册名单中除名。

这1万家公司使泰国业务网络產生不确定性,因為无法得知公司是否确实还在营业,可能会让民眾误以為公司还在经营业务,进而影响国家经济评估,因此必须进行调整,使实体数据儘可能符合实际情况。

儘管将已废弃实体除名会终止该实体的存在,但合资管理者、董事会成员、经理以及股东还有责任和权力让实体不终止,这种实体也有再次恢復註册的可能。如果利益相关者因企业除名遭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将判决恢復该实体的合理性,起诉期限為自被除名之日起的10年内。

将被除名的企业分為两种,一种是没有真实经营任何业务的空壳企业。註册处官员将向企业法人发出首封书面调查,询问是否真的在营业,自通知函发出之日起30天内,若註册员未收到法人报告,或报告称确实已停业,註册员将在报纸上登出相关信息,并将发出第2封通知,表示未收到报告,在第2封通知函发出90天之后,该企业法人将被除名,除非提出其他理由。

另一种情况是该公司没有清算人,註册员第一封通知函将要求公司法人和清算人执行清算,或提交清算报告,或完成註册,据具体情况作出要求。如果在第一份通知函发出180天后仍未按要求执行,註册员将发出第2封通知函,与第一种情况一样,在第2封通知函发出90天之后,公司仍未提出任何正当理由,该法人将被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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