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济南中院官微截图。
23日上午10点,备受社会关注的济南黑车司机杀人案在济南中院宣判,现年29岁的嫌疑人刘某以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90后女孩搭黑车20分钟后“失联”
案发时的视频监控记录,2015年9月11日上午8时20分许,下着灰蒙蒙小雨,在经十东路力诺科技园公交车站附近,郑某准备搭乘公交车前往舜泰广场上班,由于公交车一直没来,监控中的郑某显得有些着急。
几分钟后,一辆浅色的奔腾牌轿车经过郑某身边并停了下来。郑某随后坐了副驾驶座搭乘这辆私家车离开。郑某上车后,车辆由东向西行驶20多分钟后,便“失联”了。
据郑某的男友高某证实,案发当天大约8:40左右,他接到了郑某的来电,但接通后,电话那头却没有传来任何声音,在接连大声问了几句后,电话另一头的郑某仍没有回应。
十几秒钟后,他挂断电话又拨了过去,可是一直没人接听,这让小高感到更纳闷了,10分钟后,小高再次拨打过去,郑某的手机却关机了。
此后,一直到10点, 小高多次拨打郑某手机,但一直是关机。
在联系了郑某的单位同事、同学、朋友后,小高意识到女友可能出事了,因为她平常去哪都会提前告诉自己一声。随后,小高和郑某的家人报了警。
第二天上午9点,历城公安分局唐冶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野外一偏僻的拆迁工地,发现了一具女尸,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了勘察,确认正是失踪者郑某,现场种种迹象显示,她是被人杀害的。
当天17时,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抓获。
因2元车费双方发生纠纷
在一审的庭审过程中,被告刘某辩称,案发当时双方是因2元车费发生争执,郑某威胁他说要报警,造成了他的慌乱,这才激化了矛盾,进而导致了案件的发生。
“当时我问她去哪,她说去舜泰广场,我要10块钱车费,她嫌贵,我降到了5块钱,她才上车。”刘某称。
据他陈述,在走了几分钟后,他发现轿车快没气了,需要绕道去趟加气站,“我就问她,你有急事吗?着急的话我先送你,没事的话我先载着你去加气,再把你送过去。”在征求了郑某的意见后,他开始往加气站方向行驶。没想到在几分钟,郑某开始抱怨上班要迟到了, 要求先送她去舜泰广场,要不就下车。
听说报警狠掐女孩脖子
因为双方开始发生争执,刘某将车临时停靠在路边一处电线杆旁。
“我说下车也可以,车费得给我,我也拉她走了这一段路,她从包里拿出三块钱甩到仪表盘上,我当然不愿意,说好的是五块钱,我就问她再要两块钱,她说还没到地方,不愿给我。
我就说,你不给钱就别想下车,两人因为这事吵了起来,后来她又说我开黑车,她要报警,让警察扣我的车。
我一听慌了,就掐了她的脖子一下想吓唬吓唬她,她踢了我一脚,我就又开始掐她,这时候她的电话响了,我一紧张,就掐得更紧了,过了一会电话不响了,我发现她已经不动了,脸上身上开始发紫。”
抛尸后拿走女孩财物
刘某表示,在车上将郑某掐死后,他很紧张,开始驾车拉着尸体疯狂逃窜,准备找地方抛尸。
刘某先是驾车来到一处水塘,想找几块大石头用绳子拴着抛到水塘里,因为发现水塘边有人,他继续驾车逃窜,最终在一处四下无人的偏僻工地,将郑某的尸体扔在那里。
途中,刘某搜走了郑某随身携带的钱财物品,擦拭了座椅上的血迹,扔掉了郑某的手机和双肩包,之后驾车去汽修店,把轿车前面两个座椅换上新的座套后,就回家了。
被告人妻子当时已怀孕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是家里的独生子,没有作案前科,家庭条件不错,有其他职业,闲暇时间开黑车赚点儿钱。
2014年,在与前妻离婚后,刘某又结了婚,案发时,他的第二任妻子怀孕刚四个月。
郑某的老家在莱芜,2015年7月,大学毕业后的她留在济南,在舜泰广场附近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案发时租住在力诺阳光科技园小区,平时经常乘坐136路公交车上下班。
作为家里的小女儿,尽管刚参加工作,工资并不高,她每月都会按时将工资交给父母,补贴家用。
2015年9月案发时,她工作才刚满两个月。据了解,郑某的家庭条件并不好,为了供她上学,家里欠下了十几万元的债务。郑某出事后,她的父母整日以泪洗面,整个家庭失去了劳动力。
手段残忍,一审被判死刑
一审判决书称,2015年9月份,28岁的被告人刘某和22岁的女性乘客郑某因司乘纠纷发生争执后,猛掐被害人颈部导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其行为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罪。
由于刘某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虽然案发后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时判决刘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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