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在香港的地区总部。摄于2013年。
过去三年里,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在中国的雇佣行为是一项联邦贿赂调查的焦点。
时至今日,就在它准备与联邦检察部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达成和解之际,又一轮调查浮出了水面。
知情人士称,监管摩根大通的最高机构——美联储(Federal Reserve)与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正寻求在中国雇佣案中开出自己的罚单。根据他们的说法,近日来,美联储希望从摩根大通那里征收6200万美元的罚款,而货币监理署则另有处罚。这些知情人士没有得到讨论未公开谈判的授权。
这两家机构之前并未透露出介入了此案。它们可能会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与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检察部门一起宣布同摩根大通达成和解。
美联储与货币监理署的调查源于摩根大通雇佣中国执政权贵子女的行为——在有些情况下还将工作或实习机会和敲定与中国国有企业的生意往来联系在一起。不过,与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联邦检察部门有所区别的是,这两家银行业监管机构关注的并非是本案的贿赂问题,而是令不当雇用行为得以发生的企业管控及实践的细节。
知情人士称,摩根大通预计会向驻布鲁克林的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缴纳2亿美元左右的罚款,其中大部分归于后者,而两家银行业监管机构采取的行动将独立于这项罚款之外。
知情人士称,在检察部门那里,摩根大通避免了刑事指控,似乎取得了一点心理上的胜利。它不必面临指控,而是通过谈判达成了一项罕见的免于起诉协议。
不过,对摩根大通而言,美联储与货币监理署的介入让此案的结局变得复杂,和解时间也不再确定。假如它仅需面对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检察部门,此事或许会更早结案,付出的代价也更小。
此事的最新进展出人意料,突显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对华尔街不当行为采取的立场在变得越来越强硬。
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监管机构要求大银行收紧控制,加强对员工的监督。未能做到这一点的银行付出过数百亿美元的罚款,其中不少源于危机之前的那些年里从事的可疑住房贷款行为。这样的举动偏离了这些机构曾经拥有的执法力度小的名声。
美联储与货币监理署的发言人都拒绝置评。司法部驻华盛顿的刑事部门正在本案中与驻布鲁克林的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合作,而该部门的发言人也不予评论。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女发言人亦如此。
摩根大通未予置评,但在最近提交给监管部门的季度备案文件中提到了自身接受的调查,表示它“正在回应并配合这些调查”。
富国银行(Wells Fargo)曾长期标榜自己的借贷对象是美国普通民众,也基本躲开了能登上新闻头条的大额罚单。不过,如今这家银行却发现自己成了监管机构瞄准的目标。本月,富国银行同意支付1.85亿美元罚金,其中3500万交给货币监理署,理由是用欺诈手段开了至多150万个银行账户,同时还可能发行了数十万张客户并未授权的信用卡。
周二出现在参议院银行委员会面前时,货币监理署署长托马斯·柯里(Thomas Curry)在事先准备好的讲话中说,他领导的机构正在考虑对富国银行的个别高管采取行动,包括“那些违反法规、从事不安全或无理由行为、违背信托责任的董事、官员和雇员。”
美联储也在加大执法力度。牵头进行美联储针对华尔街的不少监管行动的理事丹尼尔·塔鲁洛(Daniel Tarullo)近期评论,各大银行并未做出足够的努力来改变自身的文化。他说,当银行从事不法行为时,监管部门应该追究其中个人的责任。
“我认为,在向机构罚款的同时,有必要关注个人,”塔鲁洛在CBNC本月播出的电视采访中表示。
美联储近期的执法案例反映出这种对个人不法行为的关注。在2015年,美联储选择禁止六名银行业人士再从事这一行业,是2014年的两倍。再往前一年,美联储并未采取任何此类行动。
就在上个月,美联储对高盛(Goldman Sachs)的一名前高管采取了行动,准备以源于2014年的一宗案子为由禁止他从事银行业工作。当时,高盛的一名初级雇员从美联储在纽约的一名雇员的手中获取了机密的政府信息。美联储还对高盛处以了3600万美元罚款。
三年前,《纽约时报》率先在头版的一篇文章中曝光摩根大通在中国的雇佣行为在接受调查。这在当时是该行陷入的一系列监管麻烦中的最新一桩。此事之前,摩根大通刚刚曝出了“伦敦鲸”交易丑闻,公司的交易员搞砸了衍生品交易,损失了60亿美元。在那段时间里,它与美国司法部就住房贷款问题达成的一项和解也使其损失了130亿美元。
被罚了上百亿美元之后,摩根大通大体从聚光灯下淡出。现在,这种关注似乎转移到了富国银行等竞争对手身上。
即便如此,政府就在中国的雇用行为与摩根大通达成2亿美元左右的和解一事,可能会吸引认为银行规模如此巨大(且在系统中极为重要),以至于不能起诉的那些议员的注意。知情人士透露,此案中不会有具体雇员遭到刑事指控,摩根大通也很可能拿到免于起诉的协议。这是一种面向企业的缓刑,用以换取对方承认过失并缴纳罚款。
或者,检方本可以寻求达成一份刑事认罪或延期起诉协议。这种协议涉及推迟提出指控,普遍被认为比免于起诉协议更严厉。但随着华尔街认罪和延期起诉协议的增加,对那里的银行来说,免于起诉协议已变得没那么常见。
最终,本案中的证据可能限制了检方的选择,他们的举证责任比证券交易委员会重。首先,雇佣人脉广的人本身并不违法,检方也许难以证明摩根大通给中国官员提供了明确的回报。而且很多情况下,应聘工作或实习岗位的人可能本来就满足资格,或者摩根大通也许不管有没有相关雇佣行为都能拿下相关业务。摩根大通的律师也敦促检查机构不要将雇佣行为,包括简单地把提供一个实习机会定为非法,这种做法在该地区颇为普遍。
但摩根大通制定了一个正式的雇佣中国权贵子女的项目,一度就叫“子女项目”(Sons and Daughters)。《纽约时报》2013年报道,该银行甚至还用电子表格来记录其将雇佣一名员工转化成一笔商业交易的情况。
对摩根大通的雇佣行为进行的调查,突出了在中国争夺生意的外国银行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在中国,一个人的“关系”有时候远比他们的商业经验更重要。培养关系的文化导致使用回扣和贿赂的手段在各行各业都颇为普遍。几十年来,华尔街的银行一直寻求雇佣中国权贵的子女,即所谓的太子党,可能是为了讨好对方。
消息一经宣布,摩根大通案便成了首次针对违反《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的大银行采取严厉打击行动的典型案例。该法案禁止将“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给予外国官员,以便从政府控制的实体那里延揽业务。证券交易委员会去年对纽约梅隆银行(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提起了类似的指控,后者同意以1480万美元的代价与其达成和解。
一旦摩根大通就其在中国不当聘用人员一案达成和解,监管机构极有可能转而调查其他银行的雇用行为,包括汇丰银行(HSBC)和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这两家银行以及其他一些银行公开披露过调查已经启动的消息。
事实上,在摩根大通加紧招聘人员之前,该银行的雇员曾感叹,由于采用了更正规的雇佣方式,他们被对手抢了业务。
“我们今天有一单交易输给了DB,因为今年夏天他们把董事长的女儿弄去上班了,”摩根大通投资银行的一名高管对同事说。“DB”是德意志银行的首字母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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