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委员会24日对新宪法增补条款的焦点问题做出决定,否决了泰国国家立法议会提出的让上议院参与提名总理建议,将总理提名权仅限于下议院,但是在国会选举之后5年内, 上议院可以与下议院一起参与决定总理人选。
制宪委员会是在与泰国国家立法议会召开联席会议后做出上述决定的。
8月7日,泰国新宪法草案及其附加问题经全民公投获得通过, 附加问题的通过意味着在国会选举之后5年内,上议院有权与下议院一起参与决定总理人选。
近一个月来,如何对附加问题进行阐释,特别是有关“ 上议院是否具有总理提名权 ”的问题始终是宪法增补过程中的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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