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公投法被逮捕的清迈府府级行政管理议会议长汶叻,为泰党前清迈民代塔萨妮女士等11人,于26日获准保释,每人缴纳保释金10万铢。
第33军界指挥官戈颂少将表示,在律师提交保释金后,军事法庭批准保释汶叻,塔萨妮等11人,他们因蓄意曲解和误导新宪法草案,违反刑法第116条,维稳委员会命令和公投法。戈颂称,法官仁慈予以保释,但规定禁止出境,禁止举行集会和扰乱社会秩序。
据悉,此前被捕的一共有12人,但其中1人因为没有提交保释金,当天没有获得保释。
他们的律师指出,军事法庭批准缴纳每人10万铢的保释金,清迈府行政管理议会议长汶叻,副议长派纳,为泰党前清迈民代塔萨妮女士和其妹妹,清迈直辖县沛昌区长,区政府工作人员共11人,当晚从清迈中央监狱和女子监狱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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