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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部促进出口商行使GSP权益

商业部麾下的国际贸易厅副厅长素拉沙透露,在2011年1月1日至11月4日进出口获得普惠关税优惠权益(GSP)商品的业者,可在今年4月18日前向美国税务厅申请退税。因为美国给予泰国的普惠制关税到期后,已于2010年12月31日续签,并从去年11月5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直至2013年7月31日。

国际贸易厅统计发现,进口或出口21类享有GSP商品的业者中,共有价值1,200万美元的商品还未申请退税,折合3亿7,000万铢。国际贸易厅希望上述业者尽快提交退税申请,以行使应有的权利。

21类享有GSP的商品分别为,银饰品、耳机、铁质饰品、饰品配件、6毫米螺杆直径、桌上陶瓷用品、塑料制品、高尔夫用品、黄金项链、汽车配件、卫生间瓷器、配料、陶瓷杯、新鲜兰花、环氧树脂、蔬菜类、假花、陶瓷模型、头绳、甜玉米、以及医用水杨酸矽。

素拉沙表示,针对去年前10个月泰国业者使用GSP权利的情况,共有价值31亿5,371万美元的商品行使该权利,而符合条件的出口总值为57亿4,564万美元,使用率仅约54.89%,可见业者还未完全使用该权利。国际贸易厅呼吁更多符合条件的业者行使权利,以增加出口商品的价值。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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