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称《条例》)11月2日全文发布,新华社当日也刊发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关于《准则》和《条例》的说明。说明中透露,《准则》、《条例》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条例》还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规定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等等。说明中强调,“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等政治不及格的坚决不用”,并且鼓励举报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违反政治纪律。
习近平的说明分四大部分,八千多字,详细介绍了关于文件稿起草的几点考虑、文件稿起草过程、文件稿起草的原则和基本框架,以及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说明中指出,2014年1月12日,习给刘云山、王岐山的批示中,指出了制定《准则》及修订《条例》的必要性。今年2月,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文件起草组,由习近平担任组长,刘云山、王岐山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人参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两份文件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及修订历时8个月。对于《准则》的位阶和分量,习近平在说明的最后一段指出,“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并指出,《准则》是一个“思想性、政治性、综合性很强的文件”,因此没有采取条例那样的体例。
对于新旧文件的关系,习近平称,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同时,说明中指出,《准则》、《条例》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考虑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文件对中央层面提出专门要求,“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政治局委员的意见,可实名向政治局常委会或中纪委常委会反映。
对于高级干部,《准则》每一部分都强调了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准则》第一部分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准则》结尾进一步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
习近平指出,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暴露出他们在经济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且暴露出他们在政治上也存在严重问题,教训十分深刻。习近平说,制定、修订这两份文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这是完善“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需要。第二,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第三,这是解决党内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
《条例》也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比如,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等等。同时,“条例没有对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制定实施细则作出授权规定,体现全党必须一体执行,防止搞变通、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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