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舞弊案件专审正式成立中央法庭,并开始工作,司法法院发言人瑟蓬昨天(30日),对该法庭的提诉程序和权责范围作出说明。
瑟蓬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贪污舞弊案件专审中央法庭的审案程序和工作原则等事项进行说明他表示,该法庭将于今天开始审案,权责范围包括:
1,对于申请逮捕令,搜查令可以在该法庭或地方初级法庭办理;
2,对于申请羁押令,临时释放和保释,初级法庭同样有权签发。
3,在案件中如果原告是平民,首先向初级法庭提诉,等初级法庭初步受审后,再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贪污舞弊案件专审中央法庭审议。另一种情况,如果原告是政府部门,同样先向初级法庭提诉,等初级法庭调查和审理证词后,再将资料报告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中央法庭。
瑟蓬指出,对于发生在曼谷,北榄府,龙仔厝府,佛统府,暖武里府和巴吞他尼府的案件,无论原告是平民还是政府部门,都必须直接向中央法庭提诉。至于在中央法庭正式工作前,初级法庭如果还有未处理完的案件,有权自行审理完毕。
瑟蓬称,为了给民众和相关部门提供方便,贪污舞弊案件专审中央法庭将使用两个办公点,第一个位于曼谷律实区纳空猜诗路,咨询电话:0-2241-0616;第二个位于叻差拉披色路,联系电话为0-2541-2354,这两个办公点都接受各种法令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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