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育在声明中表示,政府会确保继位过程顺利,并会通知国会泰王已在1972年任命佛齐拉隆功為王储及王位继承人的决定。
根据2016年泰国宪法草案第17条(the 2016 Draft Thailand Constitution),若泰王没有或没能力按第16条任命摄政王,枢密院(the Privy Council)应将适合担任摄政厅职务的人名,提交国会(the National Assembly)批准。
若没有接第16或17条任命摄政王,根据第18条将由枢密院院长担任临时摄政王。当泰王王位空缺时,若泰王已根据继承的宫廷法(the Palace Law on Succession)去任命他的继承人,部长理事会(the Council of Ministers)应通知国会主席,主席将召开国会宣布王位继承人。1972年泰王蒲眉蓬已任命王子佛齐拉隆功為王储及王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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