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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出口权益行使率 去年增至61%

外贸厅副厅长素拉沙透露,2011年全年申请使用自由贸易协定(FTA)权益出口至贸易伙伴国的总值共计399亿4,471万美元,与2010年的341亿5,500万美元相比,增加50亿美元,升幅16.95%。 FTA权益使用比例为61.3%,高于去年的56.79%。

素拉沙表示,使用出口权利总额最高的包括,东盟自由贸易协定(AFTA)的151亿8,155万美元,权益使用比例为84.29%;其次是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TAFTA),比例90.82%;泰国-印度自由贸易协定(AIFTA),比例74.61%;泰国-日本经济合作伙伴协议(JTEPA),比例为71.18%。

泰国业者不能完全使用FTA权益的原因在于,不能按照协议规定进行生产。因此,业者应作出调整,从签订FTA的国家进口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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