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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FIDF债务 央行:不影响国家发展

中央银行行长张旭州指出,在宪法法庭判定2份与贷款相关的法例不违反宪法后,分别为治水系统及未来国家开发贷款法例、以及金融机构复兴基金(FIDF)债务调整法例,所以财政部及央行将开始落实之前制定的执行方案。

政府将把相关法例上呈民会审议,以出台相关法案,政府才可出台法令把商业银行上缴至存款保护机构的手续费率,从0.4%降至0.01%。之后,央行将发出公告向商业银行征收0.46%的特别例费,今年7月开始上缴。由于财政部已在本年度的财政预算中拨出600亿铢用于支付FIDF的利息,所以央行今年征收所得的特别例费约200亿铢,能够用于支付明年的利息。

张旭州表示,除上述特别例费外,央行还会利用FIDF管理所得的收入、以及央行纯利支付FIDF的债务利息。不过,预期未来2-3年央行恐仍持续遭受亏损,由于需要逐渐清除之前干预汇率所致的累积亏损。

FIDF的债务总额达1兆1,400万铢,不会对央行金融政策的制订及执行上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央行制订政策性利率。如果情况需要,央行将照样上调政策性利率,相信央行能够有效管理上述债务,不会影响国家复苏及发展。

针对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年比仅成长0.1%,所以央行正在考虑上修今年经济成长预估值,之前评估为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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